《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征订通知单

时间:2013/7/9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主编:奚晓明 最院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具体规范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全文共计21条,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

  现行《保险法》原则性规定较多,缺乏更为具体明确的操作规范,从而使得法律解释和法官裁量都有较大的空间。随着保险业的日益壮大,保险纠纷案件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为进一步服务审判实践的需要,细化法律条文,弥补法律漏洞,提升法律规则的可操作性,统一裁判标准,明确裁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人员编写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于2013年6月最新出版,分为 条文---释义---理由---案例几大部分。并针对具有代表性的争议较大的疑难问题,焦点问题一一予以回应,旨在使司法解释更加完善,更加贴近现实,反应司法诉求,指导审判实践,妥善化解纠纷,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引导正确适用《保险法》,继而引导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书重点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一般规定部分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条文涉及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说明义务、投保人告知义务、免责条款界定、保险合同解释、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请求权、保险代位求偿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等内容。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3年出版 定价:88元

  出版背景: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具体规范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全文共计21条,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

  我国近年来保险纠纷案件呈连续增长态势,仅2012年一年,各级法院就新收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76430件,是2008年受理案件数量的2.7倍。此外,大量侵权纠纷案件中也涉及保险合同相关问题,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则几乎全部都涉及保险合同。如果将涉及保险合同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计算在内,2012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和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数量是2008年的2.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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