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的复效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新版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将停止对旧版资格证书复效功能。对于2013年9月30日前过期的旧版资格证书,证书持有人必须在2013年9月25日前申请复效,集体申请复效的单位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纸制《资格证书集体复效登记表》及电子版表格。2013年10月1日起,系统将自动注销过期证书。
二、证书的换发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证书在有效期满前继续有效。持证人员可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0天内申请换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A证或新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个人换证的,由个人准备换证材料;集体统一换证的,由换证单位汇总所需换证材料,填写《资格证书集体换发登记表》并加盖印章,连同所有换证材料一并交至考试中心申请换发。换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证书换发申请表格
2、 一寸彩色照片2张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资格证书原证
三、证书的补办
2013年10月1日后,对丢失的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进行补办。
证书补办申请手续:
1、个人申请。需提供登报的遗失申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
2、集体申请。由单位集体登报遗失或由单位汇集个人登报遗失申明,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并在表格上粘贴一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登报遗失申明原件,资料备全后将补办人员信息汇总填写《资格证书集体补办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交至考试中心办理补办事宜。
附表:1、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
2、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
3、资格证书集体补办登记表
4、资格证书集体换发登记表
5、资格证书集体复效登记表
四、其他事宜
考虑到时间紧、任务重,除社会人士外,旧版资格证书复效、换发实行机构负责统一办理。请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尽快厘清过期旧版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人力回收过期旧版资格证书,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资格证书复效及换发的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