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健民:着眼社会稳定大局 助力新疆长治久安

时间:2014/11/20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郭涛

  辽阔壮美的新疆,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孕育出丰富广博的物产,也曾受到国家领导人“不辞长做新疆人”的赞誉。这里的稳定也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今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座谈会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标志着新疆迈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8月13日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对于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实现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和保障。在新形势下,新疆保监局将如何带领保险业围绕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实现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保障?如何让现代保险服务业的丰硕成果惠及更广大的少数民族群众?带着这些问题,《中国保险报》编委张春辉近日赴乌鲁木齐,与新疆保监局局长朱健民进行了对话。

  朱健民介绍,发展与新疆经济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将行业的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落实到惠及当地、落实到增进团结上,让各族群众切实体会到保险给生活带来的美好,正是对于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各项工作的有力践行。因此,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实现,对于新疆保险业来说,既是发展的机遇,更是必达的使命。

  近年来,新疆保监局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带领整个行业重点作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发挥经济补偿功能为基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2011年至2014年9月间,累计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1.82万亿元,累计赔付支出331.41亿元。在重大事故处置中迅速响应,积极开展善后处置工作,重大灾害事故补偿能力和处置效率均有显著提升。二是以推动惠民业务发展为支撑,助力自治区民生建设。新疆保险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推动涉农、商业健康养老保险等惠民业务,满足城乡各族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三是以发挥稳定器作用为切入点,助力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针对特殊的维稳形势,新疆保险业认真落实各项维稳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维稳要求。同时做好自身工作,积极探索涉恐涉暴保险,为基层维稳人员量身定制保险保障服务,不断拓宽保险责任,扎实做好暴恐事件的理赔及善后处置工作。

  今后,新疆保险业还将继续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各项要求,全面助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朱健民介绍,新疆自上世纪80年代开办农业保险以来,迄今从未中断,是极少坚持经办农险的省份之一。特别是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保费补贴以来,新疆保监局把农业保险当作首要任务、艰巨任务和长期任务,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较好回答了新疆农险四个“怎么办”的问题:基于农业对于维护新疆安定团结的重要意义,农业保险该怎样行动?在自然灾害多发重发的新疆,农业保险该怎样行动?新疆幅员辽阔,农牧区少数民族居住地相对分散,面对这种情况新疆农险该如何行动?面对农牧业现代化提出的新要求,新形势下新疆农险该如何行动?

  据介绍,2013年新疆农险的保障总额是2007年的3.55倍,6年间累计赔款支出69.17亿元,年均增幅23.77%,2013年户均赔款是2008年的2.05倍。保障品种由最初的6个增加到目前的12个,重点作物的参保率不断提升。

  朱健民介绍,新疆保险业通过发挥商业保险的产业特点和优势,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在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方面也进行了诸多探索。目前,已在乌鲁木齐、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等五地州以及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此外,还在南疆地区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在和田、阿克苏和克州三地试点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通过民政救助资金为困难群众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放大了民政救助资金的保障作用,富有成效的“和田模式”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的肯定和批示。

  为了让现代保险服务业的丰硕成果惠及更广大的少数民族群众,实现跨文化的传播与共享,新疆保监局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引导示范,提升保险意识;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牢筑根基,增强发展动力。

  辽阔壮美的新疆,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孕育出丰富广博的物产,也曾受到国家领导人“不辞长做新疆人”的赞誉。这里的稳定也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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