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保险姓保”不跑偏——“六大辩证关系”系列评论之二

时间:2016/8/23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佚名

  保险是通过收取保费的方法,来分摊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其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分摊风险和补偿损失。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的功能作用在不断扩大,但保险业的每一步发展变化,都是紧紧围绕保险的本质属性而展开。如果脱离风险管理这个本质属性,保险就不是保险,保险行业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辩证看待保险的保障属性和金融属性,就是要认清本源,不忘初心。

  从保险业发展的历史起源和发展来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工具和财务稳定器,核心价值在于能够提供风险保障和管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代保险逐渐具有了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三大功能。近年来,发达国家出现了强化保险金融属性的趋势,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在社会融资、养老金管理等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新国十条”顺应时代潮流,明确提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

  从理论上看,保险是金融,但又不是纯粹的金融。虽然保险往往既包含保障又包含投资,与金融密不可分,但保险与金融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金融是资金的融通,是资源的“跨期配置”,而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强调的却是资源的“跨状态配置”。

  如果将保险的核心功能定位为“资金融通”,保险就变得可有可无。银行和证券同样可以提供资金融通,而且这正是它们的本质功能。但是,如果将保险的核心功能定位为“风险保障”,保险就不可或缺,因为保险的风险保障以及跨状态的资源配置功能,其他行业无法越俎代庖。

  要时刻清醒地认识到,保险首先“姓保”。风险保障功能是保险业独有的“立业之本”,是其他行业不可代替的重要功能,保险金融属性的发挥必须以保障属性的实现为前提。保险业要始终坚持保险首先“姓保”,处处体现保险业“扶危济困、雪中送炭”的宗旨,以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能力、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的。

  “保险姓保”是保险业体现行业价值的根基,是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服务经济社会的根本要求。近年来,保险业发展势头强劲,服务能力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和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亮点。从2012年到2015年,保费收入从1.6万亿元增长到2.4万亿元。同时,大病保险覆盖人口9.2亿,农业保险累计为10.4亿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万亿元,向1.2亿次农户支付赔款914亿元,交强险投保率从2010年的79%提升至2015年的92%,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提供出口风险保障近1.6万亿美元。5年间,保险赔款给付3.1万亿元,在应对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和社会风险管理作用。2016年上半年,保费收入达到1.9万亿元,全年规模有望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现代保险强国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将为保险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改革和政策红利的全面释放将为保险业注入强大的动力。全行业必须准确把握保险的本质和功能,找准行业职能定位,锚定“保障本位”不跑偏。不忘初心,突出主业。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大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十三五”时期的发展主线。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提高保险供给质量,以深化改革为手段培育供给新动能,以风险防范为保障夯实供给侧改革基础,抓好各项重点难点保险改革发展任务”。保险业要在正本清源、坚持“保险姓保”的前提下,提升风险保障型业务发展能力,优化保险供给结构,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撑;应该提高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水平,努力做到资产负债的期限、收益、风险、流动性等方面相互匹配,为更好发挥保险的金融属性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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