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我国非寿险市场将处盈亏平衡边缘

时间:2016/11/15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连锦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连锦泉

  “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将发生巨大变化。经济全球化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深层次影响并存,全球治理体系深刻改变;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家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当代中国正发生广泛而深刻变革。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对保险供给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保险业充分发挥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改革催化器、民生建设倍增器作用,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者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制度供给者。

  经济转型升级为行业中速增长与供给升级奠定基础

  未来五年,我国经济将从过去的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动力发生转变,经济结构迈向中高端。保险需求持续释放,推动我国非寿险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我国汽车产业将步入转型发展期,行业将朝着竞争更充分、渠道更多元、选择更多样、服务更优质的方向发展;预计新车销量在“十三五”期间将呈现中速增长态势。

  2006-2015年间我国汽车历年销量与增速

  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是在产业政策顶层设计指导下的系统性工程,具有时代特殊性,需要政府配套实施精准的产业政策,以最快的速度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素质,实现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一种生产关系的调节方式,可以助力产业政策作用方式更精准。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方面,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迫切需要农业全产业链保险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农业全产业链保险需要保险深度参与构筑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双向开放,促进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国家开放战略的深化需要国内保险业随着国内企业“走出去”而“走出去”,面向全球提供全流程保险服务,打造与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相匹配的新型保险供给。

  “十三五”期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健全,将推动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需要保险业提供制度供给。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为保险服务国家宏观治理提供广阔空间;法治中国建设要求保险向权利保护者和法律实施保障者转变;社会各领域立法不断加强为保险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法律环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保险发挥社会治理功能创造空间。社会人口结构变化与代际演变趋势推动保险需求发生深刻变化;民生建设的深入推进为保险深度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发挥倍增器功能提供契机;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推进实施需要保险发挥社会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需要发挥保险防灾减灾功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保险机制深度参与。

  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革命开启风险管理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刻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科技进步催生新的风险保障需求与风险管理技术,引发可保风险边界变化;移动互联技术正在加速改变消费者习惯,推动产品销售服务模式创新。

  中美英法财险业赔付率与费用率

  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能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时期,保险行业将以建设保险强国为目标,加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新的保险需求加速释放,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客户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

  从提供企业保险向提供产业保险演进,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与历史上产业发展转型对金融体系的要求推动产业金融发展相类似,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也将推动保险供给从提供企业保险向提供产业保险升级。一是承保模式从单一企业保险向全产业链保险延伸。二是产品设计从产品组合向产品耦合转变。三是服务模式从灾后损失补偿向全面风险管理服务延伸。

  “三农”保险服务模式升级,服务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十三五”期间,保险行业将从三农保险服务提供商向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者升级,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支持城乡一体化。一是农业保险将向农业全产业链保险和全产业链风险管理延伸。二是行业将深度参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三是行业将深度参与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为农村治理提供制度供给。

  保险成为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在政府职能加快转换、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创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日益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与能力都将持续提升。一是以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为代表的治理保险得到快速发展,为公共服务改进、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制度供给;二是保险深度参与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商业保险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将更加紧密,保险企业逐步扩大基本医保经办范围,成为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运营主体;三是保险被进一步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沿着风险管理价值链向两端延伸,逐步参与事前和事中管理,为社会各领域的稳健运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向全球保险供应商和全球风险管理者升级,服务国家开放发展。“十三五”期间,产险将加快打造与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相匹配的新型保险供给,为我国深度融入世界、参与全球治理提供重要支持。一是从发展海外业务向拓展海外市场转变。二是从设立海外机构向成立海外子公司、开展海外并购、打造跨国保险集团演进。三是从国内保险供应商向全球保险供应商和全球风险管理者升级。

  拓宽保险资金服务领域,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保险资金将继续发挥期限长、成本低、规模大和供给稳的优势,不断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一是保险资金将以多种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二是以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创投基金、私募基金等方式,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等提供长期稳定资金,助力我国新技术、新业态和新产业发展;三是通过PPP模式、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满足政府融资需求,服务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

  2003-2015年我国财险市场综合成本率

  技术应用与保险需求升级加速行业转型发展

  互联网与保险跨界融合,保险供给与需求升级,保险企业管理模式、经营模式与商业模式发生改变,市场格局面临重构,同业竞争升级和跨界竞争凸现并存。

  管理模式转型升级,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传统非寿险公司在关键经营管理领域实施主动变革,专注内在品质提升,助推现代保险服务业目标实现。一是升级产品供给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销售服务体系迈向线上线下一体化。三是承保平台向在线化、自动化、数字化方向演变。四是理赔平台向自助化、智能化、开放透明方向发展。五是IT平台助推保险企业实施互联网化改造。六是组织架构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

  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保险产业价值链延伸。产业经营边界模糊,保险竞争模式发生质变,保险企业需要主动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延伸保险产业价值链、扩大经营边界、更新服务模式、升级保险供给。一方面,保险产业竞争模式正在发生质变,倒逼保险主体主动开展产业链整合。另一方面,保险企业将通过“保险+”的方式突破保险产品核心功能,扩大经营边界,提升产业竞争地位。

  商业模式转型升级,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客户价值主张正在趋向多元化、专业化,保险企业将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满足客户价值主张的服务平台和生态圈,并探索通过平台经营获得第三方收入,与承保、投资共同形成三元盈利模式。一是开展以汽车后市场为主的服务资源整合,打造汽车生态圈。二是整合健康产业资源,打造健康管理生态圈。三是构筑农业全产业链风险管理平台,打造农业生态圈。

  现代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将推动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持续完善,为行业实现高效率持续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一是监管环境不断优化,推动行业向现代保险服务业加速发展。二是行业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发展健康度不断提升。三是监管持续推动行业提升渗透程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行业结构形态加速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

  受政策引导、市场化改革与竞争演进等多重驱动,“十三五”期间我国非寿险市场整体呈现中增长与低盈利并存,行业结构形态逐渐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的特征。

  非寿险市场中增长与低盈利并存。“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新的保险需求加速释放,保险深度提高与经济中高速发展叠加,我国非寿险市场将保持中高速增长,预计未来五年保费增速将持续高于GDP增速,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客户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综合考虑“十三五”期间市场竞争、商车费改、自然灾害、司法环境变化等因素对市场盈利的影响,并与国际成熟市场盈利水平进行对标,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非寿险市场整体综合成本率将处于盈亏平衡边界,呈现低盈利性特征。

  业务结构从车险独大向车险与非车险均衡发展转变。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财险业务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发展不均衡。随着“新国十条”等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保险服务大局能力的提升、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与新兴产业、新型业态等密切相关的险种,例如环境责任险、科技保险、物流保险等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农险、健康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等与国计民生和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险种也将加速发展,推动财险业务结构更趋均衡合理。

  成本结构从低赔付、高费用向高赔付、低费用演进。当前我国财险行业“四六”开的费用与赔付成本结构违背保险经营基本逻辑。随着费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当前以费用投入代替价格竞争的模式将会被淘汰,市场竞争模式将逐渐由单一的销售费用投放向价格、服务等多元化竞争方式转变,同时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将推动保险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成本下降,消费者获取保险服务成本逐渐降低,行业成本结构将逐渐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向高赔付、低费用方向演进。

  盈利结构从承保与投资并重向以投资为主转变。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行业竞争正在不断加剧,加之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承保端盈利空间逐渐缩小甚至走向亏损,承保盈利在保险公司整体利润中的占比将逐渐下降。未来我国财险市场盈利结构将逐步向国际成熟市场接轨,预计承保盈利与投资收益结构将逐渐由现在的“四六”开向“三七”开甚至“二八”开转变。

  增长重点从以城市和东部沿海为主向中西部和县域市场转移。国家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城乡一体化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推动经济梯度发展持续进行,区域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同时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也将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产险行业区域发展结构也将随着经济区域发展结构的转移而转移,行业增长点将逐步从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和县域市场转移。

  主体结构从以股份公司为主向多种主体竞争共存转变。和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财险市场的主体结构还相对单一。随着我国财险市场发展不断成熟,加之政策鼓励,市场主体结构将向股份制公司、相互公司、自保公司等多种主体竞争共存转变,同时区域性和专业性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加快发展,推动保险服务迈向更加定制化、多元化和综合化,市场价值创造效率不断提升。

  互联网营销渠道蓬勃发展,直复式营销占比上升。随着监管政策的引导和市场成熟度的提升,我国保险中介渠道将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这与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专业中介占据重要地位趋同。同时,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都在积极引入互联网技术,网络销售、移动销售等新兴渠道蓬勃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直复式营销快速推广,这也与发达国家互联网营销渠道蓬勃发展不谋而合。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