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看保险:浅谈滑雪风险

时间:2017/2/17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黄明明
  滑雪富有无穷的魅力,也有隐藏的风险。

  2022年冬奥会步步走近,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冰雪运动已经启动冲刺,中小学生学习冰雪运动项目的热情越来越高。不仅各种冰雪运动进校园的活动越来越丰富多样,喜爱冰雪活动的人也快速增长。在这样的潮流下,各地滑雪场的生意节节攀升。与此同时,事故也频发。

  1月16日,河北崇礼万龙滑雪场,北大女研究生李某滑雪时意外身亡;1月18日,崇礼太舞滑雪场,一名10岁男童滑雪死亡;2月3日,河北巨鹿某滑雪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多人受伤;2月9日,山东临沂茶山滑雪场,一名9岁女童被卷入传送带后不幸身亡。

  严重事故的集中出现,引起各方重视。事实上,滑雪场隐藏的风险一直存在,发生在滑雪场的事故也并不少见。根据统计,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人保寿险大连市分公司共接到来自大连市六大主要滑雪场因滑雪造成意外伤害的报案67人次,其中包含来自韩国、巴西的两名外国人。报案人中,九成伤者都是滑雪时自己不慎摔倒而受伤的,伤处多为腿、手腕、膝部、脚踝挫伤、肩膀脱臼等。

  在滑雪场出现事故,责任谁负?这是事故后发生纠纷的焦点所在,也是舆论关注的重点所在。

  一般认为,如果安全保障措施得当,场地提供方无责。滑雪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既然选择了滑雪这一具有危险性的娱乐项目,也就表示愿意承担此项目在给参与者带来高度愉悦的同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近期剖析的一起案例显示,在北京市昌平区静园滑雪场内,初次接触滑雪的李女士与朋友为节省开支,一没租用滑雪场提供的滑雪服,二没聘请专业教练。谁料刚滑了半个小时,李女士就与张某发生碰撞摔倒。事后,对于产生的赔偿纠纷,法院审理后认为,静园滑雪场作为经营者已经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如此,专家还是建议滑雪者如果出了事故,要注意保留证据。一是应当第一时间拍下事故发生现场照片或者进行现场录像。二是保留事故过程中的各种票据。三是对证明雪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应当注意保存。有了这些,对于后期责任的认定,也有一定帮助。

  我们看到,对于硬件配备方面、安保措施方面、风险提示方面都比较完备的滑雪场来说,尚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那么一些硬件和相关配套并不完善的滑雪场,事故的发生率可能会更高,加之滑雪者自身的安全意识不高,这其中埋藏的风险隐患就会极大增加。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提高自身安全保障?专家建议,滑雪者应主动购买商业保险,以提高自身安全系数。根据调查,滑雪场相关的保险保障包括雪场公共责任险和滑雪者个人商业保险。以北京周边的滑雪场为例,20元/人的商业险并不包含在雪票中,需另外自愿购买。根据媒体报道,雪场为保证安全购买了公责险,原则上会保证每个受伤客人得到一定的理赔。除此之外,雪场都建议客人再自愿购买一份商业险,分担滑雪风险。

  对此,有的保险公司还看准市场机遇,专门推出了保险产品。如某公司为广大滑雪爱好者打造了多款滑雪险产品。

  需要重视的是,商业保险的参与,不仅仅是在事后的保障上,更应该参与到前期的风险管理中。一方面,提示滑雪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宣传形式,让滑雪者提高安全意识,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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