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监局、新疆银监局强化银保业务风险监管

时间:2017/4/12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新疆保监局、新疆银监局加强监管合作,强化银保业务风险监管。一是建立银保联合监管机制。双方代表共同签署《银保业务风险监管合作备忘录》,从监管合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交换、对外答复、加强消费教育等方面达成共识,进一步提高联合监管效率。二是加强银保业务风险管理。印发《关于银行代理销售人身保险产品录音录像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银邮类兼业代理机构向客户销售一年以上个人人身保险产品时,对销售过程实施录音录像,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0年。三是落实银保市场主体责任。要求保险业、银行业紧紧抓住风险预警、投诉处理、培训管理三个关键环节,持续落实首问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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