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令

时间:2017/6/27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一、招募时间和范围

  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乌鲁木齐所有保险公司(含中支、营业部)内外勤工作人员,招募过程中公司可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员工进行推荐,符合条件的员工也可自行报名。其中人保财险、中国人寿、中华联合财险、太平洋财险、太平洋寿险、平安财险、平安寿险、永安财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推荐人数不应少于6人(2名女性,4名男性)其他公司推荐人数不少于2人。

  二、服务内容

  宣传普及保险知识、爱心帮扶与社会救助以及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捐赠等各类行业性大型活动。

  三、人员招募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志愿者工作,自愿参加新疆保险业志愿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疆保险业志愿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品质优良,并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4.年龄40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民族不限,特别优异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志愿者招募

  1.志愿者申请人直接向所在单位的省级机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各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向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申报;

  3.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建立新疆保险业志愿者信息库。

  四、志愿者权利

  1.参加新疆保险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6.可申请取消新疆保险业志愿者身份。

  五、志愿者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疆保险业志愿者活动的相关规定;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新疆保险业和志愿者的形象;

  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或行为;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志愿者的保障和激励

  (一)工作保障:

  1.制发身份注册卡;

  2.提供工作制服装备;

  3.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饮;

  4.提供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表彰激励:

  1.颁发新疆保险业志愿服务证书和证章;

  2.评选优秀志愿者个人、团队和工作单位(原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根据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志愿者可以获得新疆保险业志愿者纪念品;

  七、实施步骤

  (一)成立阶段

  1.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举行授旗仪式;

  2.制定全年志愿服务实施方案;

  (二)活动实施阶段

  1.保险志愿者服务队主要围绕“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的宗旨,深入行业性志愿服务工作。保险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

  2.志愿服务的形式由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确定服务内容、开展服务活动。确定服务内容集体参加,尤其会利用一些重要节庆活动、大型公共活动,或特定纪念日活动等开展系列服务活动。

  3.每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队要做好活动策划,活动后要做好活动总结,建立台帐,做好记录,收集活动资料,图片等,及时上报信息,统计好参加活动志愿者时间及人次。

  (三)总结表彰阶段

  1.由行业协会组织对所有活动资料台帐进行检查,并做好全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总结工作。

  2.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评比,并评选当年十佳志愿者,由协会统一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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