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发布黑名单 血脂高也是罪?

时间:2018/7/25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王方琪

  最近,微信文章《7月保险公司黑名单出来了,看看有你名字吗?》受到许多人的关注,文章中提到一份保险公司所做的2018年购买保险需要增加保费的“黑名单”。这份“黑名单”显示,排在前10位的增加保费的原因分别是乙肝、体重过重、血脂高、肝功能异常、血压高、血尿、血糖高、肾结石、乳腺肿瘤、胃病(胃炎、胃溃疡),其中乙肝、体重过重、血脂高、肝功能异常前4位占到80%以上的比例。拒保原因前十“排行榜”与加费“排行榜”的大体一致,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在前面的专题中我们探讨过“糖尿病与保险”“高血压与保险”,本次就探讨“高血脂与保险”。

  高血脂导致心脏病风险增加3倍

  在《7月保险公司黑名单出来了,看看有你名字吗?》一文中,作者认为,高血脂导致心脏病患病风险增加3倍。血脂高即使没有发展到高血压、糖尿病,但有这种发展的危险趋势,可能导致死亡率的提高。因此,轻者要加费承保,中末期患者被拒保的几率很高。

  我们一般称高血脂为高脂血症。高脂血症是指血脂水平过高,可直接引起一些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疾病,如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胰腺炎等。

  关于高脂血症的诊断标准,目前国际和国内尚无统一的方法。既往认为血浆总胆固醇浓度>5.17mmol/L(200mg/dl)可定为高胆固醇血症,血浆三酰甘油浓度>2.3mmol/L(200mg/dl)为高三酰甘油血症。各地由于所测人群不同以及所采用的测试方法的差异等因素,所制定的高脂血症诊断标准不一。但为了防治动脉粥样硬化和冠心病,合适的血浆胆固醇水平应该根据患者未来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来决定,发生风险越高,合适的血浆胆固醇水平应该越低。

  新的标准建议在LDL-C浓度>130mg/dl时开始药物治疗,以LDL-C浓度<100mg/dl为治疗目标,如果未来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很高应该更早的开始药物治疗和采取更严格的治疗目标。低HDL-C浓度为冠心病的一项危险因素,为<40mg/dl。降低了三酰甘油的分类的标准,更注重其中度升高。

  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不是一回事儿

  不久前,王女士在体检中被查出甘油三酯水平较高。按照这家体检机构的体检的标准,正常范围为<1.7mmol/L,而王女士的甘油三酯指标为2.86 mmol/L。体检给出的意见是,导致这项指标高的原因可能是动脉硬化、肥胖症、严重的糖尿病、肾病综合征胰腺炎、脂肪肝或者高脂血症。

  当时,王女士也没在意。医生也只是提醒王女士注意控制饮食、体重等。

  但是,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王女士却遇到了阻力。保险公司要求王女士提供更多的体检信息,以便决定是否允许其购买寿险产品。

  “我之前根本没拿这个当回事儿,周围不少人血脂都高,谁也不会认为自己有病,怎么到保险公司这里就这么麻烦呢?”王女士对此表示不解。

  王女士的寿险顾问郝女士表示,她在从业的十年里,碰到了不少因为身体因素被加费或者干脆被拒保的情况,最近几年,因为高血脂被拒保的客户越来越多。

  一位保险公司核保部的工作人员解释,保险公司在做业务的时候依据的是保险医学,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不完全一致。

  临床医学是研究疾病的病因、诊断、治疗和预后,提高临床治疗水平,促进人体健康的科学。它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从整体出发结合研究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和病理过程,进而确定诊断,通过预防和治疗以最大程度上减弱疾病、减轻病人痛苦、恢复病人健康、保护劳动力。临床医学是直接面对疾病、病人,对病人直接实施治疗的科学。

  保险医学是随着人寿保险的发展而产生的,保险医学的发展为人身保险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保险医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对人群死亡率、事故率及疾病发生率的研究从而为寿险经营提供理论依据,如新险种的费率制定、核保政策的制定及调整;二是保险医学通过对医学技术与手段的应用为寿险业务发展提供现实保障,如投保体检、理赔时的医学鉴定等。

  因此,保险公司在核保的时候,主要看这种疾病是否导致风险因素,如罹患某种大病的可能性是否增加,死亡率是否提升等等。因此,虽然很多人并不认为自己血脂高是一种“病”,临床医生甚至没有要求患者用药,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种疾病有导致危险后果的趋势,出于公正性的考量,在投保时,核保人员会根据高脂血的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做出核保决议。程度比较轻的时候可能就是增加保费,程度

  比较重就会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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