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且酒驾 被判拘役一个月

时间:2018/12/14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袁婉珺

  何某与未婚妻吵架后醉酒驾驶,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起案件,何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8年10月8日晚,何某和未婚妻在家里吃饭,喝了大约有三两白酒和一瓶啤酒,喝完酒后,何某与未婚妻发生矛盾后吵了起来,何某一生气就自己开车出去了。何某驾驶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由北京市密云区某小区出发,途经新东路、新北路,行驶至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交通大队门口时停车,何某进去后主动向民警说明其酒后开车,且没有取得驾驶证,并如实供述了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事实。经鉴定,何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87.2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被告人何某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何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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