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欠税追缴功能上线,2018年未缴税的车辆按日累加收取滞纳金

时间:2019/1/25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2018年无论因何缘故未缴纳车船税的车主要注意了:现在不仅要及时补缴税款,还需缴纳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的滞纳金,多拖延一天,滞纳金额度就会按日累加税基的万分之五收取。

  1月23日晚20时,新疆自治区税务局车船税联网征收欠税追缴功能正式上线,与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对接。今后,上一年度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将联网显示,不清缴费用将影响本年度车险购买和车审等相关事宜的办理。

  这意味着,至今未缴纳2018年度车船税的车主,在2019年购买交通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时,要同时缴纳2019年度和2018年度车船税及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滞纳金收取额度按日累加税基的万分之五计算。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通常指保险公司)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一并代收代缴税款的滞纳金。

  譬如一辆排气量2.5L的家用车,按规定每年应缴纳720元基准税额的车船税。如果2018年未缴税,2019年1月24日到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时,不仅需要缴纳2019年度的720元税费,还要补缴2018年度的720元,外加1月1日至24日累加的滞纳金,通过公式计算为720*0.0005*24=8.64元。如果年中7月1日去补缴时,滞纳金将累加为65.52元左右,到2019年年底滞纳金累加为131.40元左右,约为原本应缴税额的18%。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车险信息平台相关负责人曾德明介绍,车船税欠税追缴功能上线后,上一年度的未缴费行为将“无所遁形”,车主购买本年度交强险时,会因系统提示“未缴税额”无法通过审核或出具保单,而没有保单则不能进行车辆年审等事宜。对于必须承担的纳税义务,车主越早补缴,承担的滞纳金金额越少。据了解,目前全区在保的375万辆车中,约有29万车辆存在未缴纳2018年车船税的情况。

  “由于车船税有缴纳周期,一般以年度来计算,因此产生未缴费的情况通常有两种。首先是营业性质车辆报停,可能导致的2018年整年未缴税。如车主在2017年底投保,保单终保日期可能跨到2019年,长期停驶状态下车主有可能忘记缴纳2018年车船税,客观上存在未缴费的情形。但绝大多数的家庭自用车辆,每年按时缴纳交强险,不会存在这一问题。”自治区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车船税负责人张城博说。

  另一种普遍情况,存在于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如车辆同样存在保单终保日期跨年度的情况时,原车主因长期未使用车辆等原因,也可能未及时缴纳当年度的车船税,而车辆交易过户后,这一费用则需由新车主来承担了。查询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车船税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地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即日起,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车主,可联系自己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查询、补缴2018年度车船税和滞纳金。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提醒:二手车新车主在交易前最好能查看车辆的完税证明,落实原车主是否缴纳了2018年车船税 ;建议营业性质报停车辆,至最近的保险公司查询上年车船税缴纳情况。同时,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将持续跟进补缴车船税事宜,对补缴相关争议及时介入,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补缴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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