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车险诈骗案对车险经营的启示

时间:2019/2/14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王小韦 胡刚

  本文所称六安车险诈骗案件,是指2019年1月中旬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审理的A某等35人涉嫌保险诈骗罪、诈骗罪。研究此案件,有利于归纳车险诈骗案件发案规律,有利于打击车险诈骗行为,有利于维护车险市场秩序和维护正当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概况和特点

  综合六安公安、检察、法院的信息,六安车险诈骗案件的概况如下:基于经侦情报导侦平台下发线索,经侦查,2015年至2017年,身为汽修厂负责人的A某,两年间安排员工或者社会人员,串通车主享受“免费或者盈利修车”,采取伪造交通事故现场、伪造并使用虚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警部门印章等手段,伪造交通事故130起,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221.2余万元,案均诈骗1.7万余元、单笔案件最大诈骗金额8.4万元、单笔案件最小诈骗金额两三千元。该案件涉案人员35名,其中8人为A某汽修厂的员工,27人为涉案案件车主。这27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伪造或者明知是伪造的交通事故协助办理骗保手续,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或者诈骗罪。侦查期间,民警历时4个多月,累计询问查证208人,调取交警、工商、银行、企业等部门各类证据材料200余份。庭审期间,鉴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持续3天。笔者收视审理现场直播,听到多名犯罪嫌疑人为20岁至30岁之间。

  经归纳,六安车险诈骗案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车主广泛参与。35个犯罪嫌疑人中,27个车主占比77%。该案件犯罪成员身份结构区别于诈骗者同时也是修理厂负责人的阜新车险诈骗案件。二是车祸情节轻微。130起伪造车祸共诈骗金额221.2万元,案均诈骗1.7万元,单笔案件诈骗金额最多为8.4万元,反映出伪造的车祸情节轻微。该案件单笔诈骗金额远远低于无锡车险诈骗案件单笔85万元。三是伪造法律文书。鉴于交通事故是伪造的,故相应地伪造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应地伪造了交警部门的印章。该案件事故原因简单,难度远远低于无锡车险诈骗等案件中,伪造车祸意外坠落水库(河流)严重后果而无法准确查明事故原因。

  反思:点位和结论

  六安车险诈骗案件,单从累计或者单笔诈骗金额、作案手段等指标看,的确只是车险诈骗“冰山一角”不大起眼。但是,对提高车险经营能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还是扩展了深沉的思考空间。

  提高车险经营能力。一般的车险诈骗案件的线索发现于保险理赔部门接到索赔申请,在审核理赔资料过程中,对理赔申请资料发现疑点。与一般案件发现线索不同,六安车险诈骗案件发现线索是涉及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接到一个匿名举报。根据对六安车险诈骗案件公开资料看,该诈骗案件已经完成赔付,在赔付资料中附具了伪造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家保险公司审核资料工作不够严谨,对于存在疑点的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没有到交警部门进行核对求真验证。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与一般的车险诈骗案件涉及人数较少、作案手段高明隐蔽不同,六安车险诈骗案件作案手段笨拙,采取伪造交警部门的印章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手段。在依法惩戒车险诈骗者的同时,需要正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流转中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例如,现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车险消费者从交警部门领取并转交保险公司,给非正常车险消费者伪造责任认定书预埋了时间隐患。如果依靠信息技术手段,保险公司可以查询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杜绝伪造的机会。结合案件侦办来说,经侦部门还是需要到交警部门核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策:宏观和微观

  从逻辑关系上看,保险行业是社会治理手段体系中的经济手段之一,车险经营又是展现社会治理的直接载体之一。而车险经营又是镶嵌在多个行业之中,规范和提高车险经营能力,预防和遏制认为制造的风险,既需要营造车险经营的良好外部环境,又需要切实加强自身经营管理。

  升级“警保合作”,促进车险经营。近年来,公安部门、保险监管部门联合下发了打击保险领域犯罪、“警保合作”等多个文件,为保险经营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预防了一定的风险。建议在此基础上、框架下,通过适度对接公安、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流转实时对接,就可以过滤保险欺诈案件,让其减少甚至不会发生,不至于在酿成严重后果之后,再去消耗掉大量的司法资源。当然,如果在经侦、交警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也有利于打击保险欺诈案件。以此案为鉴,改良保险经营环境和社会治理环境。

  整合内部资源,预防车险欺诈。六安车险欺诈案件是一面镜子,从中看到了诈骗者的贪婪和狡诈,也看到了保险公司经营部门之间衔接的重要性。从目前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省级以及以下机构设置来看,销售、理赔分属于不同的管理条线,为此建议:1.理赔部门及时将确认实施了保险诈骗的非正常客户信息传递给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对于非正常客户信息进行识别归类,实施差异化的保险价格,引导保险消费者遵守法律、遵守合同。2.理赔部门提高对于来自第三方机构的文书真实性审核能力,例如来自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对于其中存在疑点的文书,及时到出具单位进行核对。在保险公司内部,不同经营部门类似一条生产流水线,上游、下游部门树立服务的理念,使整条生产流水线有条不紊地运转,才能服务好真正的保险消费者,才能预防和化解各类真正的风险,切实保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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