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发展的破与立

时间:2019/2/19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王朝晖

  近些年来,在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对深化金融创新的迫切要求,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日益深入,金融科技逐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内涵在不断丰富,外延也在不断扩展,科技对于金融的作用被不断强化,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创新性成果层令人目不暇接,对金融行业与金融机构产生了深远而广泛的影响。

  什么是金融科技

  金融与科技都不是新名词,但它们组合起来的“金融科技”其实具有新内涵。据《中国产经新闻》的报道,“金融科技”的英译词为Fintech,即“Financial Technology”的缩略词,2011年被正式提出,开始主要是指美国硅谷和英国伦敦的互联网技术创业公司将一些信息技术用于非银行支付交易的流程改进、安全提升,后来这些公司将车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应用到证券经纪交易、银行信贷、保险、资产管理等零售金融业务领域,形成了不依附于传统金融机构与体系的金融IT力量,并独自发展起来。

  2016年3月,国际组织金融稳定理事会在其首次发布的金融科技专题报告中,对金融科技进行了初步定义,认为金融科技是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并由此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金融科技既包括前端产业也包含后台技术。国内外一些学者也在自己的研究成果中提出了各种金融科技的定义,大多强调金融与科技的融合以及金融利用技术实现金融创新。

  目前看来,金融科技尚无统一的定义,从金融科技的现实发展来看,与其纠结于金融科技统一和确定的定义,毋宁将其置于一个金融与科技融合可能涉及的框架或领域中,更有利于研究与探讨其内容与发展路径。

  金融科技应被视为一个新的金融发展阶段

  纵观金融业的发展历程,金融的发展始终与科技进步息息相关,但直到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在金融领域普及,进而大幅度提高金融业务和金融服务的效率并推动金融创新之后,人们才开始越来越多地将注意力投入到金融与科技的融合上。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快速发展,金融业通过搭建在线业务平台,实现了金融业务的资产端、支付端、资金端、交易端之间任意组合的互联互通,使得金融与科技实现了深度融合,也才出现了“金融科技”这样的专门概念,因此,金融科技事实上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也可以被认为是指金融发展过程中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所谓的金融科技,也通常特指支付清算、融资借贷、零售银行、交易结算、财富管理、保险等金融业务领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学技术改造与重塑传统金融产品、服务与机构组织的创新性金融活动,而并非囊括金融史上的所有技术运用。

  我国总体上金融科技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尤其是2013年开始,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包括互联网保险、P2P网贷、互联网理财等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积累了大量风险。2016年之后,随着金融监管的增强,金融科技发展进入调整、规范和进一步探索的时期。

  万变不离其宗。金融科技的本质依然是金融,科学技术只是手段与工具,金融与科技融合的落足点在于金融服务对象对产品与服务体验的改善与提升,正所谓金融唱戏、科技赋能。但从长远发展来看,金融科技不仅会推动和深化金融创新,而且可能带来某些相对于传统业态的颠覆性结果。

  金融科技创造了新业态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领域业务模式在发生变化,渠道和流量也在不断拓展,成本降低、效率提高,尤其是用户消费习惯和消费体验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甚至由此产生了新的业态,移动支付的发展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事例。

  移动支付属于一种电子支付方式,但又体现了金融与移动通信技术、无线射频技术、互联网技术的相互融合。我国移动支付从2013年开始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规模迅速扩大,2015年即超过PC支付,占据了第三方支付的绝对份额;2017年,移动支付的规模为117万亿元,已经达到PC支付规模29万亿的4倍以上。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已发展出独立的业态模式,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截止到2018年第三季度,我国移动支付市场依然是支付宝和腾讯双雄并立,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合起来的交易金额和交易笔数占移动支付市场总额的九成以上;我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已达9.4亿,其中16岁-59岁年龄段的用户为7.6亿,占比为80.9%。

  传统金融领域,受制于信息获取成本、运营网点、服务渠道、服务质量等因素,许多潜在客户无法转化为实际客户,金融业务拓展受到了很多限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移动支付、电子钱包的日益普及使得现金需求大幅减少,相当种类和数量的金融业务通过金融机构的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即可完成,客户已不必亲自前往金融机构的实体网点,用户体验也日益便捷友好。例如,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各种移动支付、电子钱包替代了相当数量的银行线下业务,普通消费者通过支付宝、微信、其他相关手机APP等支付便捷渠道,大幅减少了对银行网点或线下业务的依赖与需求,从而减少了银行实体网点和人工的工作量。

  相关数据也显示出金融科技带来的巨大变化,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年中国银行业服务报告》,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离柜交易达2600.44亿笔,同比增长46.33%;离柜交易金额达2010.67万亿元,同比增长32.06%;行业平均离柜业务率为87.58%。全年手机银行交易达969.29亿笔,同比增长103.42%;交易金额达216.06亿元,同比增长53.70%;手机银行个人客户达15.02亿户,同比增长28.28%;企业客户达0.05亿户,同比增长57.52%。我国五大国有银行的网点数量也从2016年首次开始下降。由点及面,随着金融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各类业务的创新带来金融业态的彻底变化也将不足为奇。

  金融科技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用户体验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学技术都自成体系,并非专为金融领域或金融机构服务,金融科技的发展是金融利用先进科技成果的结果,但金融科技却不能只强调技术的先进性,科技甚至创新本身都不是市场竞争的制胜法宝,拥有先进技术的市场失败者比比皆是。

  归根到底,金融科技是为“人”——用户或消费者服务的,对处于竞争性市场的金融机构而言,金融科技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用户或消费者体验是否简单、流畅、便捷、友好,能否通过良好的用户体验引导消费行为甚至重塑消费习惯与理念;而用户体验的改善又往往涉及金融业务的各个环节,包括产品设计与营销、业务运营流程管理、售前售中售后场景设计与服务、客户数据分析等,无法单纯依靠科技解决所有问题,还有赖于各环节的通力合作以及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下面以互联网保险为例对此进行简单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及其应用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保险业也在逐步向互联网寻求新的发展空间。2013年开始我国互联网保险更是进入了快速增长的阶段。基于保险产品与大数据具有的天然紧密联系,保险公司针对一些特定场景的特定风险需求,借助网络平台与技术以及大数据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从而造就了一批包括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等在内的“网红”场景保险,这些依托于互联网渠道完成从自助投保、自动承保到自动理赔全流程的场景保险产品,不仅拓宽了保险承保风险的范围,而且更新了保险产品设计和运营理念,而基于用户体验的全新流程设计,使得客户点一下鼠标就完成了交易过程,需要理赔时也是自动进行,用户感觉不到任何额外的负担。这种轻捷的用户体验彻底改变了消费者对保险承保繁琐、理赔困难的固有观念,也进一步引导了保险消费流向和促成了网店商品交易,还在无形之中培养了用户的保险消费理念和习惯。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种类虽然不少,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却普遍不注重消费者体验,更多是从保险公司自身利益出发规避经营风险,因此普遍存在价格高、保险责任范围窄、理赔条件苛刻的问题,直到2016年,众安财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推出“尊享e生医疗保险”,才打破僵局。这款医疗保险产品基于互联网平台和技术,利用大数据,真正从消费者体验出发,进行了全新的产品内容设计,营销推广也主要借助微信朋友圈进行,获得了巨大成功。该产品充分考虑了客户罹患大病时的费用需求以及以往同类产品存在的缺陷,保险责任范围比同类产品有了大幅扩展;保险金额百万起步,但在设定高保额的同时采取高免赔额,以此降低赔付成本,使保险费率能为公众普遍接受;同时简化投保与理赔手续,全部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使消费者获得了便利快捷又保障全面的全新体验,上线之后很快受到市场热捧。随后传统保险公司也接受了这种产品设计理念和营销模式,纷纷跟进开发出大量各具特色的同类医疗保险产品,最终使我国保险市场的高保额医疗保险产品实现了更新换代。保险公司在这类医疗保险产品营销推广过程中大多借助于微信等自媒体以及互联网平台,消费者在有意无意之间获得了保险知识,熟人圈的购买与理赔示范增加了公众对医疗保险产品的关注度与购买力,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培养保险消费习惯。

  当然,医疗保险、疾病保险以及许多传统保险业务类型的理赔比前述简单的场景保险更为复杂多样,如何使用户体验更为简捷完善还有待保险机构借助于科技力量进一步探索,但目前看来这种基于消费体验的保险与科技的融合模式使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双赢,互联网保险已经由最初单纯的销售渠道拓展开始逐渐转向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的彻底变革。

  基于更广阔视角的金融科技也是同样道理,未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持续和深入发展,将使社会、经济发展与互联网的关系更为紧密,金融业也将获得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发展机遇。在把握这些机遇的过程中,能否最大限度地提供简单、便捷、流畅、友好的用户体验,是决定金融机构竞争成败的核心竞争力。

  金融科技的根本特征表现为跨界和资源整合

  从金融科技主要涉及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来看,互联网既是基础设施,也是技术依托。金融行业本身数据资源丰富,金融业务对数据的依赖程度普遍也比较高,因此,大数据技术较早就被引入金融领域,并得以快速发展和普及,目前已经成为金融行业的基础能力,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应用成效。基于金融科技跨界发展的大环境,今后金融领域大数据与其他相关领域大数据的跨界融合应用也将更为普遍和深入,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大数据的多方整合,促进自身的营销服务和风控管理等更加精准可靠。

  金融领域的许多业务环节和客户服务的重复性劳动占比非常高,非常适合发展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业务的前、中、后端均有用武之地,被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以及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用于身份核验、信用评估、客户沟通、舆情监测、流程优化、反欺诈、安防监控等多个环节。

  大数据、云计算结合人工智能,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运营成本,防范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运管效率;也有利于合理评估客户需求,挖掘潜在客户,拓宽获客渠道,实施精准营销,提升客户体验。区块链技术与金融的结合是天然的,可以通过去中心化的手段,建立不同对手方的信任,区块链技术的声名鹊起正是由于比特币,而比特币归属于数字货币,也是金融的一个分支。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以外的领域的应用目前总体上处于探索和落地阶段,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区块链可以重新构建一种信任创造和传递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有利于交易的信用传递更好、更安全地通过技术和中介来实现,甚至可以不依托于中介,直接进行价值转化和交易,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通过点对点的分布式交易,也降低了信息传递过程中的错误率。区块链技术用于金融行业的客户识别、贸易融资、支付和交易等方面,可以提升稳定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金融科技的发展为金融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也给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金融领域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的发展过程中,除了传统的金融机构积极转型,并投资设立金融科技类的子公司之外,BATJ等互联网企业巨头在金融科技领域更是先声夺人、表现突出,纷纷致力于跨界争取金融或相关中介业务牌照,同时一些传统金融IT企业以及典型的零售企业也在积极谋取金融牌照,这使得金融科技的典型特征体现为跨界和资源整合,也因此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和推动了不同领域科学技术的融合及在金融实践中的应用,各类新技术、新观念层出不穷,在改变人们工作、生活、消费、投资等行为和习惯的同时,也在调整、改变和创造新的金融发展机会。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金融科技有利于推动个性化定制产品的发展,从而能够更充分地满足客户需求。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关注和发掘、整合用户或消费者的需求,在提供普适产品、服务的基础上,进行更细致的客户分类与产品定位,并结合不同类别客户甚至不同客户的独特需求进行更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开发,进而通过相关技术进行精准营销,提供点对点信息推送和专门服务。这些在过去可能会因为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即使单纯考虑成本费用也无法承受的业务,由于有了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持,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实施条件,而且有的已经成为现实。

  金融科技的发展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金融科技大多涉及跨界的资源整合,展望未来,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一系列科技创新逐步渗透到金融领域各业务流程中,可以有效提升金融机构整体运转效率,降低业务成本,将从基础设施建设能力、风险管理控制能力到产品运营创新能力等方面,赋予金融机构以全新的面貌,甚至可能给某些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变化,或带来行业的重组和整合。而在金融科技发展初期,恰恰是因为所涉及领域的监管规则尚未明确或未能顾及,反倒使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的许多环节比常规金融活动具有更为宽松的监管环境,因此更容易获得超常规发展,但同时也可能蕴积大量风险,严重时甚至可能危及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例如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高现价万能险、P2P信贷都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此外,金融科技的发展离不开底层大数据的支持,大数据技术应用显著提升了金融效率和促进了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但同时存在的数据滥用、数据泄露以及数据买卖的灰色产业链屡禁不止,对用户的隐私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和危害。

  可见,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对金融行业以及相关行业的监管机构提出了挑战和更高的要求,规范发展离不开有效监管,但如何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被动局面,将持续考验监管者的智慧;另一方面,各类监管机构在对金融科技及相关领域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也应该积极吸收和运用金融科技的发展成果,力求在保护金融科技生机和活力的基础上加以规范。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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