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将迎来大保障

时间:2019/2/22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朱艳霞 张爽

  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水平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小农户力度。支持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通过试点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鼓励产业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为小农户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发展为小农户服务的小额贷款机构,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农户信贷投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

  拓宽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发展与小农户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品种。推进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地方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建立第三方灾害损失评估、政府监督理赔机制,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足额得到赔付。加大针对小农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

  在中央一号文件公布两日之后,又一份关注“三农”发展的重磅文件出炉。

  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因此,“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多年来,为小农户提供更加普惠的金融保险服务一直是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工作重点之一。此次发布的文件明确要求,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水平,拓宽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同时在政策方向、产品设计、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细化。

  在金融服务方面,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若滢表示,与规模经营的农业主体不同,小农户经营的农业主体融资需求的主要特点在于所需额度小、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周期性、抗风险能力较弱等。对金融机构而言,给小农户经营放贷往往存在信息收集和鉴别成本高、风险高等问题。因此,从国内外农村金融的实践看,针对小农户的金融服务普遍缺乏。

  “这次文件的出台,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水平,有助于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农户信贷投放。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小农户经营是家庭经营的基本状态。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水平,是进一步发展普惠金融的内在要求。”范若滢说。

  未来,要更好地服务小农户,需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多方努力,多维度发力。

  河北经贸大学教授冯文丽认为,在政策层面,还是以“提标增品扩面”为主要努力方向,可以设计“普惠性基本险+高保障附加险”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普惠性“基本险”仅限于直接物化成本,保费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高保障“附加险”可以设计为有多个保障水平可供选择的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由农业生产者自己选择是否投保。此外,应该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险种。

  在保险公司层面,应在四方面作出努力:一是设计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保险产品。如提高保障水平的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各种特色农业保险、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农村雇主责任保险、大型农机设备保险、农产品物流保险、农产品仓储保险、乡村旅游保险等。二是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在工作经费中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对基层服务网点特别是村级网点的投入,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协保员的培训和管理,可考虑参照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对其实施专业资格考试和资质认证。三是提升保险产品精算水平。对创新型险种,需要利用大数据和精算技术,厘定比较准确的费率,才能保证创新险种的可持续经营与发展。四是加快农险科技应用速度,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

  范若滢认为,对金融机构而言,尤其是涉农金融机构,未来应当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小农户独特的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授信审批程序。政策层面,要从监管政策、激励政策等方面着手,加大金融机构服务小农户的积极性,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加强对小农户的征信系统建设,切实降低金融服务小农户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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