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这3个关键步骤绝不能偷懒!

时间:2019/3/7     来源:广东保险     作者:佚名

  有的消费者在选定某款产品之后,对后续的投保环节就不太重视了,甚至会随着业务员随便走个过场。其实,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对的。因为投保中的每个环节都有它的意义,消费者只有充分配合,才能充分了解自己的投保信息和细节,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后续可能遭受的损失。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投保时,绝不能偷懒的3个步骤。

  NO1:不重视保险合同条款

  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消费者对于保险合同条款往往不够重视。一方面是过于依赖业务员的介绍,仅听他们的一面之词;另一方面,因为保险合同条款通常比较专业枯燥,有的消费者会偷懒、懒于阅读。

  而上述这种情况,容易给消费者带来哪方面的隐患呢?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由于消费者对保险合同不了解,容易忽略了自己应有的权益甚至导致理赔时遭受损失。其次,容易给一些保险销售人员可乘之机,在销售过程中承诺并夸大收益,未对保险条款中的现金价值、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进行解释,从而给自己带来损失。

  如何应对?

  保险消费者要仔细核验销售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及保险产品特征,详细仔细的听取业务员对产品的说明和解释,针对收益及产品本身的保障、缴费方式,分红形式等询问清楚,弄懂为止。此外,签署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中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收益及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防止销售诱导。

  NO2:让他人代抄风险语录

  在投保过程中,有的消费者会对一些投保环节不重视,走个过场,甚至会在某些销售人员引导下,放弃自主抄写风险语录的权利,让别人代自己抄录了风险提示语。

  事实上,按照正规流程,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投保人应在投保单中亲自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并签名。如果投保人没有充分意识到抄写风险提示语句的意义,仅是简单地走过场,待将来发现自身利益受损想要维权时,就容易处于不利地位。

  如何应对?

  消费者一定要确认好合同重要信息再签字。保险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在抄写风险提示及签字确认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评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切勿盲目签字确认,也不要让他人代签风险语录。

  NO3:随便应付电话回访

  电话回访环节一般是保险公司针对消费者所投保的保险产品进行一些重点解读和风险提示。某种程度上说,是再次督促消费者重视保险条款并强调部分保险产品风险的环节。但是,在保险实务中,有不少消费者会不重视这一环节,随便应付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

  事实上,电话回访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是有好处的。从投保人角度出发,电话回访可以督促投保人阅读正式的保单条款,防止销售人员的误导以及投保人自己理解上的偏差。如果投保人难以理解保单条款,可以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甚至在犹豫期内退保,将损失降到最低。而对保险公司来说,得到投保人已经阅读条款、明确自身权益的答复后,一旦日后有所纷争,也有录音为证。

  如何应对?

  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对待保险公司回访,应根据实际情况回答回访问题,如不了解保险条款相关内容等,要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勿盲目回答“清楚”、“明白”、“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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