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银行保险业大有可为

时间:2019/4/22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朱艳霞

  4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包括6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意见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扩大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到2018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为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未来中国老龄人口将进一步增加,养老需求大增。养老机构“住不上”“住不起”“住不好”的问题十分突出。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在4月16日国新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意见》特别针对这些问题,从提供基本服务、满足多元需求、提升支付能力、支持社会参与、保护合法权益5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举措。

  “银行、保险业参与养老服务,主要从供给端和支付端切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从供给端来看,运用金融手段让更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银行向养老机构发放资产抵押贷款,支持保险机构自建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拓宽保险资金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等,这些都是增加养老服务供给的有效手段;从支付端来看,不管是推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还是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养老机构责任险、保险版“以房养老”等商业保险产品,以及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都是从需求方角度出发提高支付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为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集中“清障”。朱俊生表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方面一直存在政策落实难、准入审批难等问题。对此,《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如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等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等。

  银行保险业要抓住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到养老产业的发展上来。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记者梳理发现,2013年至今,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了10余个与养老服务有关的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等。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多次提到养老服务,包括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等。

  频繁发布文件,国家对养老服务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从文件的内容来看,各项规范越来越详细,推进措施越来越精准。例如,《意见》对每项措施都明确了具体的负责部门,还提出,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且与财政补助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挂钩。

  在这种趋势下,养老服务业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为银行保险业参与其中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事实上,上述文件中大多都有提及发展养老金融,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产品,完善投融资政策等。

  银保监会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养老年金保险方面,2018年保险公司有效承保4117万人次,同比增长98.4%。在养老社区方面,中国人寿、泰康保险、合众人寿等保险机构已在北京、上海、江苏、海南等18个省区投资多个养老社区项目,提供床位超4万个。此外,在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15个城市中,有13个由保险公司参与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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