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 分层次 广覆盖  普惠金融供给体系初步形成

时间:2019/8/5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李林鸾

  8月2日,“质普惠 畅金融——第二届中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峰会”在人民日报社举行。峰会发布《中国普惠金融创新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并揭晓20个“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与会嘉宾们还分享了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的创新与实践,提出不少建议。

  “近年来,普惠金融逐渐成为金融领域的风口,越来越多出现在公众的面前。”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王文刚表示,银保监会积极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和各类新型机构结合自身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多元化、分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初步形成。其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引导保险公司发挥保障作用,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六类机构发挥差异化补充作用。

  普惠金融在发展中蜕变

  据《报告》主编、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介绍,根据《报告》,中国普惠金融出现四大特征。

  一是普惠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以来,针对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决策部门统筹规划,从货币政策、信贷政策、财税政策、债券发行支持、风险分担等各个角度出台了多项新政策。二是普惠金融的机构体系日益丰富。大型银行建立了适应普惠金融服务需要的事业部管理体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贴近基层的优势使金融服务触角不断向下、向小、向农延伸,非银行机构尤其是保险和担保等行业在普惠金融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三是数字普惠创新继续深入。我国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四是普惠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能连接不同机构优势的“聚合模式”被提出并应用。

  在上述特征的延伸和发展下,王文刚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7万亿元,比年初增长了14.27%,比各项贷款增速高7.14个百分点。全国涉农贷款余额34.24万亿元,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6.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8.24%。

  峰会同时揭晓了经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的20个“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例占比接近一半,充分体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头雁”作用;保险业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作为风险分担和增信机构,为普惠金融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在获评案例中该类机构的占比居第二。

  新问题需重视并解决

  《报告》提出,普惠金融的迅速发展带来一些新问题。比如,对普惠金融过度泛化,一些实为非法集资的P2P、引导过度消费并为超过法定利率收取利息的“现金贷”等披上普惠金融的外衣,相关问题需要重视并解决。

  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处长白当伟指出,在发展普惠金融时,对乡村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还要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消费者金融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迅速,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金融机构要适应普惠发展

  如何让银行业机构的经营理念、经验模式、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适应普惠金融发展的需求?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建议,要继续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社会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不断提升金融体系与供给体系和需求体系的适配性。同时,加强内控建设,平衡好服务效率提升和风险防范的关系,确保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此外,应加强协会行业引领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找准市场定位,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在保险方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邢炜认为,保险行业应该在更深的层次、更广范围参与到普惠金融的发展中来。要创新商业模式,重视服务体验,针对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地区保险产品不完善的地区,需要广大的保险机构不断创新商业模式。与此同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高度重视消费者教育风险提示,加大对保险知识的宣传的力度,加强社会公众对普惠金融功能作用的认知,增强公众的金融风险认识,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群体的参保率。在此基础上,形成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合力,建立各方联动,推动普惠保险常态化和建立沟通机制。

  邢炜强调,要加强监管和监督,将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纳入监管框架,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坚决打击使用普惠金融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等一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普惠金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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