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户均月领7000多元

时间:2019/10/23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佚名

  老龄化程度的快速提升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带来了沉重负担,从欧美发达地区的经验来看,商业养老保险是缓解国家养老压力、提高居民养老保险替代率的重要手段。

  黄洪介绍,当前银保监会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不断增加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供给质量,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增加传统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商业养老需求。2019年,保险公司累计开发销售养老年金保险产品830款,实现保费收入415亿元。到2019年三季度末,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保险有效承保人次超过5800万,累计积累了超过5100亿元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二是加大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服务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比如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支持公司积极布局养老医疗机构,探索增加社会养老医疗的服务供给。

  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探索利用财税杠杆撬动养老保险市场发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一年多来,已有23家公司获批开展此项业务,66款产品上市,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亿元,参保人数达4.52万人。

  对于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问题,黄洪介绍,2014年7月,原保监会正式启动了居民个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试点已经超过了5年,目前,共有幸福人寿、人民人寿两家公司经营此项业务。截至2019年9月末,该业务有效保单129件,共有129户家庭191位老人参保,参保老人平均年龄71岁,户均月领养老金7000余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超过3万元。

  目前,个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成为首个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保险业逐步探索出一条老年人房产融资养老的新路。但是,这项业务的规模不是很大。

  黄洪认为,反向抵押保险是一个小众业务,有条件、有需求、有意识使用这种养老方式的人群比较少,居家养老还是绝大多数,小众市场就不能像大众市场一样追求规模;“房屋应该由子女等后辈继承”,这种传统观念决定了“以房养老”不可能成为大众养老的一种方式。此外,抵押权、继承权的处置等配套政策还不完善,保险公司定价、风险管控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黄洪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从四个方面完善这项制度:一是进一步评估5年来的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的监管政策;二是疏通发展堵点,解决配套政策不到位的问题;三是加强正面宣传,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老人选择“以房养老”这种方式;四是重点抓好保险公司自身能力建设,特别是精算、定价和专业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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