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险业温馨提示:“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时间:2020/6/8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尊敬的各位客户:
  
  近年来,陆续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诱惑性和欺骗性,不仅给参与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而且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在银行保险监管部门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同时,还需广大客户朋友们提高警惕,防范各种看似诱人的投资回报后潜藏的陷阱。
  
  一、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和危害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非法性);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公开性);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利诱性);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社会性)。
  
  注:吃瓜群众经常会看到“不特定对象”一词,到底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吧:我拿出手机翻开通讯录,一个一个地看,琢磨着给谁打个电话借2万块钱呢。这就叫做“特定对象”,都是熟人嘛。我抱出一本《中国黄页》,然后按照上面的号码挨个打电话,准备找人借2万块钱,这就叫做“不特定对象”。大白话就是“广撒网”。
  
  (三)非法集资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提高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一)非法集资的常见的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这11种情况的理财要当心
  
  1.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预定床位、预存会费可拿收益的养老为幌子的;
  
  2.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3.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慈善”“互助”“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4.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黄金、期货等为幌子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5.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6.公司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或公司高管是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7.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或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的;
  
  8.要求缴纳投资款以现金方式,或者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转账的;
  
  9.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10.赠送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11.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三、如何有效防范非法集资
  
  (一)投资理财注意事项

  
  1.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二)防范非法集资口诀“四看三思等一夜”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开展P2P业务、小额贷款等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看宣传内容。有没有“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四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三思
  
  一思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投资回报率高于5%的项目,要避免头脑发热,一定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
  
  生活中,通过“四看三思等一夜”口诀发现了非法集资线索,该怎么办?立即举报。新疆保险业推荐一个非常便捷的举报渠道,打开微信,进入小程序,搜索“非法集资举报平台”,这是新疆专属举报平台,有专人维护,举报路径短,处置效率高。如果举报线索有效,将获得现金奖励。
  
  最后,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请大家积极了解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政策,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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