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额敏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时间:2020/7/10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
塔银保监复〔2020〕6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额敏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国寿财险新发〔2020〕133号)收悉。经审查,批准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额敏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塔额路启丰小区1-109”变更为“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城东北角二十九地段二层205、206、207、213号”。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在指定的报刊公告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塔城银保监分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