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保险机构入驻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财产诉讼保全担保

时间:2020/9/14     来源: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9月14日起,8家保险机构正式入驻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服务啦!需要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服务的诉讼当事人,今后将体验更加便捷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


  据了解,9月1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保险机构入驻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保险担保窗口协调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周凌出席会议,新疆诉讼财产保全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8家入驻保险机构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了保险机构开展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工作的流程,公布了窗口服务规范,确定了保险费率参考执行标准,为顺利在法院开通财产保全保险担保窗口服务提供了有利保障。
  
  周凌表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搭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为保险公司开展财产保全保险担保业务,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提供了创新服务平台,是保险业借力提升公信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难得的机遇。协会、保险公司、诉调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力量落实好窗口服务,做成品牌项目。她要求入驻的保险机构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诉责险工作机制、规范经营行为,配合法院认真落实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制度,创建专业、文明、规范的服务窗口;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融入法院的司法服务体系,把诉责险在法院提供服务的模式打造成一块政保业务品牌,树立行业标杆;不断提高财产保全保险责任保险的服务效率与质量,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为保险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持续赋能。
  
  张明指出,在法院设立诉讼保全服务窗口,是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为法院全面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流共享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的具体行动举措,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方位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他要求,法院创新诉讼保全、委托鉴定、集约服务,设立保全委托服务窗口,要完善业务标准,推动建立网上优化保全联动机制。通过将保险保障功能与民事诉讼有机结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诉讼财产保全的门槛,有效解决担保难、执行难的问题,提升财产保全的可能性,为司法执行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也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添砖加瓦,成为解决法院调解率低、执行难等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帮助人民群众及时获得胜诉的权益。
  
  据了解,诉讼保全也称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从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避免申请人败诉后,被申请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发生,申请人在提出诉讼保全时,应当同时提供担保。相比其他诉讼保全担保方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具有偿付能力强、手续简单、信誉度高、成本实惠等优点。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