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险保障能力迫在眉睫

时间:2020/9/23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贾佳丽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强调抓好农业保险相关落实工作,4月,银保监会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从沧州情况看,现有农险经营机构7家,1-8月,全辖农险保费收入4.58亿元,承保了各类作物1297.78万亩、各种禽畜1002.62万头(只),赔付支出1.09亿元,受益农户11.37万户次。基层农险保障功能和服务质效不断提升,但补贴政策、风险保障、配套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和督导力度。
  
  农险发展成效明显
  
  保障功能不断增强。2018年8月至今年8月,沧州农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由3.33亿元增至4.5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7.3%;保险金额由67.26亿元增至94.37亿元;受益农户由5.85万户次增至11.37万户次。同时,辖内农险经营机构持续创新研发,丰富产品供给,2018年以来共创新特色农险产品14个,在售农险商品数量扩展至35个,为农户提供了更为优化的保险选择和专业化保障。
  
  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方面强化农险线上化服务力度,为疫情期间农业复工复产提供风险保障。1-8月,辖内农险经营机构通过线上方式累计为117.33万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77.99亿元,赔款支出7900万元,受益农户达11.28万户。另一方面加大保险让利力度,为赔付率较低的农户降低保险费率。如辖内某农险经营机构果品种植保险费率由8%降至6%,商业奶牛养殖保险费率由4.6%降至3.22%,分别为农户节省保费支出12.81万元和90.21万元。
  
  扶贫质效不断推进。辖内保险机构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不断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如某农险经营机构积极开展政保合作,服务海兴县蜜桃产业扶贫,承保海兴县秋雪蜜桃1514亩,保费由县政府出资,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032户,提供风险保障金额227.1万元。某农险经营机构与献县政府合作开办“防贫保”业务,疫情期间为献县2.7万农村人口提供因失业返贫救助,风险保障金额达1.35亿元。
  
  存在的问题
  
  财政补贴力度不足。一是补贴不及时加大农险经营压力。一般情况下,政策性农险保费补贴于年末拨付,存在一定滞后性,农险经营机构应收保费额度累计增多,一定程度上导致其现金流紧张。截至8月末,辖内农业保险应收保费3.61亿元,同比增长16.74%,应收保费占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78.85%。某农险经营机构应收保费甚至占到农险保费收入的97.94%,导致该机构百元现金流仅为6.24元,给其业务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二是政府拖缴、不缴行为导致保险机构形成坏账。目前辖内个别机构因政府拖缴保费形成坏账逾千万元。三是地方财政补贴不到位影响特色险种发展。如某农险经营机构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电商平台开发冬枣气象指数保险,但财政资金难以申请,项目未能落地。
  
  风险保障覆盖不足。一是险种覆盖不足。目前辖内尚未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如黄骅、海兴等临海县(市)水产养殖较多,保险需求较大。但因水产养殖行业存在较高的养殖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辖内农险经营机构的查勘、理赔技术有限,难以准确评估水产养殖的风险事故;加之缺少相应政府补贴,导致风险保障需求不能满足。二是保障程度较低。辖内多数农险产品仅保障农业生产的物化成本,与产出、收益存在较大差距,影响农户投保积极性。个别险种风险保障尚不能弥补成本投入,如某农险经营机构反映生猪出栏时成本约1700元,交易约5000元,但育肥猪每头最高赔付额800元,若临近出栏时出险,保险赔付不能弥补成本投入。
  
  配套建设不足。一是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辖内多数农险经营机构均存在农险服务基础建设不足、乡镇级营业网点数较少等问题,有的农险经营机构农网五级机构乡镇覆盖率甚至低至5%,营业网点较少导致农险业务难以开办。二是团队建设不完善。辖内农险经营机构大多存在从业人员少、学历低等问题。三是宣传不足。基层农险宣传渠道单一,大多通过村镇喇叭广播、发放农险宣传页等方式宣传,缺少与农户的面对面沟通,宣传效果受限。
  
  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存在不足。目前农业基础数据不共享、不统一,机构无法准确获得种植险官方确权数据、养殖户真实存栏数等信息,一定程度上影响业务开展。如部分县(市)的农险机构难以获得养殖户真实的养殖规模,可能存在不足额投保、对未投保的牲畜要求索赔等现象,加重了保险责任。
  
  受疫情影响较大。疫情期间,农险承保、理赔工作难度加大。更为重要的是,农险承保资金不确定性增加,考验机构的承压能力。一方面,疫情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吃紧,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政策性保费补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造成机构应收保费增多。另一方面,农户、涉农企业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自缴保费面临资金困难。如4月份辖内某农险经营机构对某养殖集团肉鸭进行承保,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承保机构对保费进行分期处理,但截至8月末,第一期保费尚未缴纳。
  
  政策建议
  
  推动政府部门加大对农险领域的补贴力度。推动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拨付政策性农险补贴,提高机构承保积极性。按照“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原则,积极探索“特色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机制,细化农险补贴政策,大力发展特色险种,弥补保险空缺。同时,加大对疫情影响较大的农户和涉农企业的保费补贴比例,实现应保尽保。
  
  进一步提升农险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部门一方面应引导农险经营机构加大技术改造、产品创新,及时推广、宣传适合辖内需要的农业保险产品,强化薄弱险种的发展,探索创新保价格、保收益的高档次产品。另一方面引导农险经营机构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涉农企业减费让利、办理分期付费,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同时推动地方政府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政策性农险产品的保险金额,满足农业风险保障需求。
  
  强化农险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引导农险经营机构加强农村服务网点、车辆等设施配备建设,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扩大农险人员编制,提高招聘门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险工作人员素质水平。二是加大农险业务宣传,提高农户投保意识。三是推动政府、监管部门、保险机构等多方联动,强化沟通,搭建统一的农业基础数据平台,农业、动检等多部门及时向保险机构公布种植养殖等农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本文作者为沧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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