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吐鲁番监管分局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绿洲路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时间:2020/9/28
来源:新疆银保监分局
作者:新疆银保监分局
吐银保监复〔2020〕15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绿洲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吐人保财险发〔2020〕5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公司绿洲路营销服务部。
二、自被批准撤销之日起,该机构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当于被批准撤销之日起15日内缴回保险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不得再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同时,将该机构的撤销情况予以公告,充分告知交付保险费、理赔服务等相关事宜,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吐鲁番银保监分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