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三类金融创新值得鼓励

时间:2020/11/17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仇兆燕
  11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第11届财新峰会:重建全球信任”上,谈及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关系时表示,监管就是要让市场狂欢回归理性,坚决不支持继续把狂欢推向疯狂的所谓创新,不要让喧嚣弥漫了我们的双眼。
  
  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是市场上永恒的孪生话题。近期,市场上有一种声音认为,金融监管限制了金融创新的力度。
  
  在肖远企看来,金融业本身就是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高度依赖各种错配和杠杆,具有内在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因此,金融监管是必要的。
  
  这其中最重要的则是“把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鼓励能守住风险底线的创新。要校正和修复各种市场失灵、约束杠杆的过度扩张”。肖远企表示。
  
  同时,肖远企还指出,出现风险并不可怕,因为金融机构有自我修复能力,也有多道外部风险抵御的屏障,关键是要有一个底线,就是要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不能出现金融危机。
  
  肖远企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为例做了进一步阐述,导致危机的重要原因就是金融创新突破了金融安全边界。“历史告诉我们,在历次重大金融危机出现之前,市场都是一片狂欢,不管是1929年、1933年还是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或是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出现之前市场都是非理性的繁荣和狂欢。”
  
  “监管就是要让这种狂欢回归理性,坚决不支持继续把狂欢推向疯狂的所谓创新,不要让喧嚣弥漫了我们的双眼。”
  
  那么什么样的创新值得鼓励?肖远企表示, 金融监管的目标,就是在最可能的金融效率边界与最可能的金融安全边界寻找最佳结合点。回顾整个金融历史,监管本身就是一部创新的历史,金融监管鼓励金融创新,应当最大化提高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构筑金融安全的屏障,让金融运行成本、内在损失和外因风险最小化。
  
  同时,肖远企列举了三类值得鼓励的创新形式:一是要鼓励能守住风险底线的创新。金融本身就是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几乎没有绝对无风险的业务,不能够简单地把金融创新与制造风险划等号,也应该看到金融创新是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本身就有利于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是要鼓励能够增进社会福利的金融创新。他表示,金融本质上就是服务实体经济,向实体经济输血,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力,增进社会整体福利,创新必须要有利于实现这一基本目标。近年来,金融科技推动了普惠金融大踏步前进,最近5年来,全球有52个国家和地区发展了普惠金融,非洲地区支付汇兑成本下降了50%,无接触金融服务在疫情期间更显示了它重要的社会效应。像这种创造社会价值、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的金融创新,应该大力培育和支持。
  
  三是鼓励能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不能构筑和固化行业进入壁垒,阻挠市场参与群体或者降低市场活跃度。金融创新也不能形成寡头垄断,获取超额回报,损害公众利益,从创新开拓者蜕变为创新阻碍者,沦为破坏游戏规则的利己工具。金融监管就是要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多层次、有活力的金融体系,加强一致性监管,特别是降低“大而不能倒”造成的道德风险,减少市场不公平导致的负外部性,维护金融稳定和大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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