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发展指数(2020)报告》(连载之一)

时间:2021/6/10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佚名
  编者按:
  
  为进一步研究我国养老金发展的真实状况,《中国银行保险报》和长江养老联合发布了《养老金发展指数(2020)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报告》重点研究了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区三个经济区域,探讨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潜力,进而探寻未来养老金发展完善的可能路径。今起连载《报告》,敬请关注。
  
  一、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养老金发展指数(2020)综合得分
  
  在《中国银行保险报》、太平洋保险—长江养老养老金发展指数(2020)中,京津冀地区总分水平最高,为60.7;珠三角得分次之,为57.7;长三角得分为56.0,排名最后。虽然三大区域养老金发展指数区域间得分差异不大,但相近的得分并不能充分显示各区域一级指标之间存在的差异。
  
  在一级指标中,差距最大的是充足性指标,京津冀区域得分最高,为83.2;在反映多层次制度发展现况的指标项目上,三大区域总体得分都很低,即使是最高的京津冀地区得分也只有42.6,最低的珠三角只有28.3;至于潜力,珠三角得分最高,为66.6,最低的长三角区域为54.3;至于抽样调查提供的储备力、认知力与行动力数据,所选取的各个城市之间同质性远高于异质性,最终得分差距不大(详见下表)。

  
  总的来看,京津冀地区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足性、多层次制度建设上得分最高;且储备力、认知力与行动力均小幅领先,使得京津冀地区总分排在三大区域第一位;珠三角地区特色极为突出:一方面多层次发展得分严重偏低,但又在潜力方面远远领先于其他两大区域,在制度充足性得分紧随京津冀区域的情况下,相近的储备力、认知力与行动力得分共同使得珠三角区域排在第二位;至于长三角,则以1.7分之差位于第三位。
  
  必须指出的是,三大区域虽然各有差异,但总体得分差距很小,最高与最低之间只有4.7分的差距。从发展程度上,三大区域在部分项目上明显优于全国水平——全国充足性、多层次与潜力三项指数分别为76.7、34.5与47.0,各项目差别明显,尤其是在发展多层次养老金制度的潜力项目上。
  
  (二)主要结论与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养老金制度不断完善发展,尤其在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和融入新格局上,显示出积极进取的精神气质,正朝着2035年远景目标和2049年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稳步前进。首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成就斐然,社保基金规模不断壮大,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持续增强;其次,企业年金改革共识空前,职业年金改革平稳落地,机构投资者不断壮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获得资产性收入;最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累经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在即,人们养老储备渠道更加多样化。但不可否认,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老龄化和新型城镇化趋势已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将贯穿新时代,这都对我们认识养老金制度发展规律、找出问题并解决问题、探寻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体上提升待遇水平空间不大,地域差距不容忽视。例如,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指数为74.17,而除了京津冀高达92.77,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却分别为70.71 和66.2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比率指数不论是全国还是上述三大区域都超过70,理论上提高空间有限,但珠三角地区却可以高达98.75,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其中各种原因需要进一步探讨,可能包括工资统计口径的差异。因此,政府需要下大气力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尤其是尽快实现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完善和统一相关统计指标,实现公共信息和数据标准化,推动政策研究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城镇职工养老储备手段相对单一,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不协调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而且各地差异明显。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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