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车辆保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9/7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为配合落实自治区公安交管部门逐步恢复车驾管窗口 服务的各项安排,助力交管业务“网上办、延期办、容缺办、 应急办”相关要求,保证月底前完成因疫情防控期间积压的部分机动车驾驶证更换、机动车辆审验等工作,继续落实 好《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保险服务有关工 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鼓励公司推行“零接触理赔服务”,对非需要见面 沟通的环节,通过电话指引、视频查勘、微信自助、APP小程序等线上方式进行理赔,尽量避免人员接触,保证消费者及查勘理赔人员健康安全。
  
  二、针对车险人伤小额案件,鼓励公司使用电话、微信、视频工具,对人伤住院案件进行线上查勘,指引客户自助拍 照,尽可能简化理赔办理流程和单证手续。
  
  三、对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在2020年9月30日前,受疫情管控期间未能如期审验的机动车发 生的交通事故,各公司在机动车保险保障期限内,不得以机 动车驾驶证未换证、未审验或机动车未年检为由拒绝赔偿;对无法提供全套索赔材料或单证原件的,应先行受理索赔,资料后补。
  
  四、认真落实自治区发改委等8个厅局《关于进一步统 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扶持性政策落实的意 见》中“加强保险服务政策”的规定,鼓励各公司开通理赔 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消费者,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对包括个体工商户投保的所有经营性车 辆保险业务,继续执行营业性车辆停复驶顺延期限政策。
  
  五、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强险电子保单数据对接上线工作,自8月10日上线以来,可能存在交管业务延伸点信息传输滞后、相关人员政策掌握不清原因,造成消费者还需提 供单证情况,各公司应及时与当地协会联系,对接当地交管部门,认真落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收集相关信息进行逐级上报,确保交强险电子保单普及落地到位。
  
  六、各公司应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服务,积极组织线上理赔、关爱救援等服务,主动履行承诺,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切实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充分施展风险保障专长,向客户发送电子版理赔材料与关爱告知书,提高跟踪频率,保证客户、三者服务体验不降低,为下一步车险综合改革提 升行业理赔质量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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