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互联网保险营销陷阱

时间:2021/9/1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杨雪筠
  伴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及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保险因其投保便捷、产品丰富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但在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个别互联网平台出现诸如“零首付”“1元首付”等字样诱导消费者投保,后续扣费远超消费者预期,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给部分消费者造成了不好的消费体验。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使用共享单车送“首月1元”保险,消费者“被保险”,后续扣款套路多
  
  2021年5月,市民Y女士在扫码使用共享单车时,手机弹出某保险营销广告,“400万医疗保障,住院医疗费用全报销,疾病意外都能报,首月仅1元,点击立即投保”。Y女士误认为是扫码骑车的使用流程,便根据手机提示进行操作,因为是仅仅收取了1元钱,Y女士便没有在意。可是谁知在后来的几个月里却每月被扣除了200多元保费。带着疑问,Y女士开始了自查,她发现自己微信支付的多笔扣款页面上写着备注:你的“××保”账号(Y女士的电话号码)扣费成功,如果对扣费有疑问,请联系商户确认。Y女士随后查阅了手机的短信收件箱,在短信收件箱被系统默认分类的垃圾箱里,他找到了一条通知短信。短信内容是:“××保”:您的400万医疗保障已守护您一个月,将于近期扣费延续下个月保障权益。疾病意外全报销,不再担心生病钱。保单详情后面是一个网址。打开网址,但几经尝试点击该链接均无法打开。这时Y女士才发现在自己不明所以的情况下点入链接购买了一份保险,回想起来自己只是输入了电话号码,连姓名和身份信息都没有输入,就这么被保险了。
  
  因为莫名其妙“被保险”,Y女士联系客服详细说明情况,按照电话提示进行退保申请,客服说挂断之后会有短信通知,按照短信操作即可。短信中给出了两种退保方法。1.点击短信链接,提交证件。2.关注××保险微信公众号,登录保单后进行退保操作。选择短信链接后,通过链接填写提交身份证信息,确认退保申请,电话联系客服,对方回复按照审批后金额退款,同意之后再次验证身份证信息、短信验证码,每一步操作都不同程度地被询问是否继续参保,还有各种介绍内容,确定退保后再次需要验证信息。几经周折,前后近半个多月,Y女士最终退保成功,收到了600多元退款。
  
  案情分析:
  
  各类非法互联网广告暗藏风险
  
  据了解,还有部分消费者反映,在扫码坐地铁、乘公交车、使用移动充电宝、微信支付款项等情况下均出现莫名“投保”的情形。通过各种现实案例,笔者归纳发现,存在不当宣传行为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存在以下风险,可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风险一:“吸睛”式宣传涉嫌误导。部分保险机构及互联网保险平台为片面追求关注度和销售量,通过扫码、抽奖等方式嵌入销售链接,进行“吸睛”式产品宣传,突出“零首付”“低首付”“首月仅为×元”等字样,而未能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抓住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诱导保险消费者点击投保,实则后续收取客户较高保费。这些行为存在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内容与保险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等问题,涉嫌误导消费者。
  
  风险二:线上平台暗藏“搭售”。某些线上平台在其订票、酒店预定页面通过默认勾选、捆绑销售等方式销售一些保险产品,若不购买保险则不能享受优惠折扣,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与网络借款平台合作,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购买指定渠道或指定公司的保险产品,变相收取“砍头息”,若不投保则无法办理借款。这些行为未明确列明承保主体或代理销售主体,未完整披露保险产品条款等相关重要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风险三:“自动续费”暗藏套路。部分互联网平台及保险机构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特别是网上投保时,投保页面设置不规范、不科学,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而后续扣费不提前提醒,也不经客户选择或确认,直接通过系统扣费。限制消费者取消续费选择权,未提示客户取消续费的操作方式,取消自动续费的操作接口隐蔽,设置过于复杂。
  
  风险四:“高息”产品涉嫌骗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往往涉嫌非法集资,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风险五: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部分消费者反映在整个互联网业务投保过程中并未输入密码进行支付,投保过程已完成扣费,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互联网保险平台还存在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过度收集、粗放处理及使用个人信息,存在资金被盗取、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的风险。
  
  风险提示:
  
  购买网络保险要牢记“四要”
  
  为保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时,切记做到以下“四要”:
  
  一是要核实销售资质,选择合法机构。目前,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必须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持牌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请在购买时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查询相关保险机构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此外,中国银保监会规定,保险机构销售互联网保险必须通过自营网络平台销售,如果与非自营网络平台合作,不能设置保险产品销售页面,需要由消费者点击链接进入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购买。
  
  二是要仔细阅读条款,防止误导宣传。使用互联网工具进行扫码时,警惕跳出的含有“零首付”“首付仅为×元”等字样的销售链接,务必仔细阅读页面提示的所有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保险责任、交费期限、缴费方式等字样,不要轻易被“吸睛”的产品宣传“噱头”误导。
  
  三是要谨防平台搭售,警惕自动续费。某些线上平台在其预定页面通过默认勾选、捆绑销售等方式搭售保险产品,若不购买则不能享受优惠,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部分互联网平台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特别是网上投保时,页面设置不规范不科学,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且扣费不提前提醒,不经客户选择确认,直接通过系统扣费。
  
  四是要重视信息安全,合理选择产品。互联网保险在提供极大投保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需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切勿对弹出的广告推广页面进行随意点击授权,切勿在陌生及非正规的链接下输入身份证明、银行卡等个人敏感信息,不要轻易向他人发送移动支付二维码、手机验证码,时刻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不外泄。同时建议保险消费者评估自身保险需求,选择购买符合自身保险保障规划和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
  
  最后,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万一产生出现保险纠纷或争议,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维权。可通过保险机构在线客服、客服热线或亲访保险机构等方式协商解决,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依法合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要警惕社交平台、网购平台、电话短信、APP软件等渠道“专业保险维权”名义的宣传。这些不明身份人员或组织以代理维权名义,要求消费者签订委托协议,收取押金,获取消费者保单、身份证明、银行卡等个人敏感信息,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牟取高额手续费或窃取个人信息,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风险。
  
  (作者单位: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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