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财产保险新疆分公司2012保险年鉴组稿材料
时间:2012/5/2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两会秘书处学术信息服务部
一、填写注意事项
1、需填报“地方版表1-各地区保险业务情况”和“地方版表2-各财产保险分公司业务统计表”。
2、填写地方版表1时,应将“财产保险业务”与“人身保险业务”数据分开填报,用“财产险保费收入”与“人身险保费收入”口径。
3、地方版表1中“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不需填写。
4、地方版表1的“保险金额”单位为“亿元”。
5、地方版表1和地方版表2,应按照附件中的表样进行填报,不应调整地州顺序,2011年在地州成立分支机构的公司,应相应增加分支机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