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集团专题部署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时间:2012/9/6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画
  中国人保集团党委近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六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方案举措,并对全系统如何贯彻落实下发了通知。会议提出,作为与有关地方政府共同开创了湛江、太仓经验的中国人保,要深刻领会国家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继续积极参与承办大病保险,推动大病保险健康有序发展,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六部门于8月30日发布的《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对以湛江模式、太仓模式为代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方式进行了肯定和明确。《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方式为向商业机构购买大病保险,这标志着商业保险机构首次得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进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领域,从政策环境和制度层面为商业保险机构创造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表示,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在精算技术、服务网络、健康管理、理赔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研发与大病保险制度相适应的保险产品,为全体参保群众提供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放大效应,利用保险机构垂直化的管理体制,提高基金的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的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保证大病保险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

  吴焰认为,近年来,中国人保集团旗下专业子公司通过广泛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新农合等基本医疗及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不断提高基本医疗经办水平和参保群众保障水平,形成了以湛江模式、太仓经验为代表的服务新医改的典型样板。湛江、太仓的探索实践展示了我国在体制机制层面的改革创新所蕴含的巨大红利。应把大病保险湛江模式、太仓模式中表现出来的创新理念和价值取向推广开来,进一步释放出巨大的制度红利。

  目前,中国人保旗下人保财险、人保健康、人保寿险均积极参与承办医保政府委托业务。其中,仅人保健康承保的政府委托业务项目达到402个,覆盖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126个地市,服务人群57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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