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更换签名依然有效

时间:2010/5/25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张汉澍
  日前,家住惠民路的鲁先生来信反应,自己前些年为儿子投保了海尔纽约人寿保险公司的一份保险,由于投保时儿子不在现场,因而自己就替儿子代签了姓名。而后鲁先生看到本刊刊登“孝子代父签名 保单无法生效”的报道,知道代签名将可能引起保单的无效。

  鲁先生在信中称当时自己到中国银行储蓄,碰到推荐销售人员向其极力推荐保险产品,由于不了解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鲁先生就当场缴付了1万元保费并在被保险人签字处代签了儿子的姓名。鲁先生表示,自己的儿子已有38岁,是完全具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于销售人员明知代签名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依然未作提醒,鲁先生表示很不满。

  反馈:海尔纽约人寿上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客服部门已主动联系了客户,被保险人签名也已更换成为鲁先生儿子的亲笔签名,现在保险合同将依然拥有法律效力,客户表示满意。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对于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海尔纽约人寿将加大银行销售端的培训和监督,以避免这类事件再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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