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业认真做好对口支援新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5/8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新保监发〔2010〕16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行业协会:

  今年三月底,中央召开了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就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具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组织领导。4月3日,自治区召开厅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中央的关心和各兄弟省市的支持转化为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动力,以良好的工作状态,优良的服务,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配合做好兄弟省市援疆各项工作,早日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民生显著改善和社会长治久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现就保险业迅速行动起来,积极跟进服务,做好对口支援新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地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我国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新疆的发展和稳定,涉及我国的核心利益,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996年,中央决定实施干部援疆措施。实践证明,对口援疆工作是行之有效、一举多得的好措施,既扩大了新疆与内地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了新疆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又推动了新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2011年至2020年,开展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我区12个地州的82个县市和兵团12个师。新一轮援疆工作是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的综合援疆,是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的全面援疆,是全方位的援疆。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新疆工作总体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体现,是增强新疆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新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也有利于尽快使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从乌鲁木齐“7·5”事件的阴影中走出来,把注意力集中到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上来;有利于及早解决新疆各族人民生产生活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把中央的关怀温暖、兄弟省市的深厚情谊送到天山南北;有利于进一步凝聚人心、稳定人心,巩固和发展新疆社会稳定的局面,牢牢掌握同“三股势力”斗争的主动权。各单位要及时将中央、自治区的相关精神传达至全辖,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深刻把握新疆即将迎来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切实加强本单位的思想发动和宣导,使保险业各族干部群众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的工作安排上来,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保险功能和作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大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历时10年,时间跨度长、工程项目多、工作任务重,保险业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如何加快发展,如何服务发展”进行积极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不断健全完善保险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对口援疆工作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监管部门将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项目立项情况,编制相关指导意见。同时,积极向保监会争取给予新疆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级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地方项目有关情况,统一组织各公司积极跟进。要加强统筹计划,认真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切忌一拥而上,各自为战。各公司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与上级总公司沟通协调,争取给予各项政策支持。要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跟进保险服务。

  三、积极跟进,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各保险公司要紧紧抓住难得的机遇,切实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打牢发展基础,实现科学发展。财产险公司要大力发展企财险、石油险、建工险等大型商业保险业务,不断扩大大型基建工程、能源化工建设等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项目的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程度。在投保基本的企财险、石油险、建工险的基础上,扩展地震、骚乱等附加责任,保证各类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防灾防损工作方面的专业指导作用,帮助投保企业做好风险管理工作。人身险公司要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健康和意外保险。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市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发起企业和受益人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快小额保险开发推广力度,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和意外保障需求;同时,要结合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和大病补充医疗等。各公司要加强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针对我区实际保险需求积极向总公司提出适合新疆特点的新产品开发建议。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丰富服务内涵,在一些重大工程项目、民生工程保险服务方面,可以采取绿色通道等措施提升服务效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在服务和促进自治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努力实现自身科学健康发展。

  各公司要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于5月14日前书面上报新疆保监局办公室。

  联系人:付伟华、曾湘玲;

  联系电话:3333903、3333586。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