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督促险企推进拖拉机交强险工作

时间:2010/6/8     来源:网易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做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保监会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认真执行拖拉机交强险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承保拖拉机交强险,同时继续探索完善费率,推进拖拉机交强险工作。

  保监会强调,对于擅自提高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标准或以无保单和计算机故障等各种理由拖延承保拖拉机交强险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以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刊登在保监会网站的公告称,对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上述运输型拖拉机仍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且综合赔付率超过100%的地区,当地保监局与当地农机等相关部门可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协商研究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运输型拖拉机交强险地区费率,并报中国保监会和农业部备案。

  保监会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把好拖拉机注册登记关,规范拖拉机牌证核发工作。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向投保人搭售商业保险合同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不得向不具备代理资格的机构支付拖拉机交强险手续费。

  公告指出,各保监局要加强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当地保险机构不断提高拖拉机交强险承保、理赔服务水平。对于擅自提高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标准或以无保单和计算机故障等各种理由拖延承保拖拉机交强险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以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

  保监会表示,各保险总公司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考核指标等方面,限制各分支机构承保拖拉机交强险。对以任何理由限制拖拉机交强险承保业务的公司,保监会将依法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其交强险全部业务经营,并依法追究总公司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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