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企共保远洋渔船油污责任险

时间:2013/6/14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杜菲

  6月6日下午,2013-2015年度远洋渔船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2013-2015年度远洋渔船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由中国远洋渔业协会组织发起,由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统保示范产品,平安产险、阳光财险、国寿财险、大地保险、华泰财险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我国远洋渔船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风险。

  据悉,统保示范项目在全国14个省市设立了客户服务中心,同时,第三方海损代理服务机构遍及我国远洋渔船作业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启动仪式之后,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和各家保险机构将全面启动远洋渔船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宣传、培训和投保工作。

  自2009年3月9日起,《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为有效履行公约,农业部渔业局于2013年2月4日发布了《关于远洋渔船统一实施〈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通知》,要求“1000总吨以上中国籍远洋渔船应当投保独立的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其他有效的财务保证”。

  目前我国远洋渔业进入高速发展期,远洋渔船的作业区域已覆盖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及南极公海和38个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同时,现有远洋渔船2000艘,超过1000总吨的远洋渔船107艘,预计3年内远洋渔船总数将达3000余艘,1000总吨以上船舶也将达300余艘。

  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崔利锋在启动仪式上指出,渔业属于高风险行业,保险业的支持对于渔业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渔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远洋渔船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就是渔业和保险业合作的一个成功范例。

  崔利锋希望通过统保示范,为远洋渔业企业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为远洋渔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也为保险业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实现合作共赢的最终目标。

  此外,崔利锋要求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做好项目组织工作,引导企业自愿参加示范项目,同时希望各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做好保险服务工作,促进统保示范项目顺利实施,使项目真正发挥示范效果。

  作为共保体首席承保公司,平安产险总经理助理刘铮表示,中国平安会与共保体各兄弟公司和世纪保险经纪公司共同努力,利用公司国内外服务网络,做好远洋渔船油污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各项工作,为渔业企业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并全力配合渔政局和协会对远洋渔船油污责任保险的各项管理要求,推动我国远洋渔船油污责任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裁刘德诚介绍,远洋渔船油污责任保险项目是公司继协助交通部海事局成功组织“油污险统保示范项目”后,在船舶油污责任保险领域的第二个统保示范项目。刘德诚同时指出,由于船舶油污事故具有易扩散、难清理、损失巨大的特点,采用统保模式,通过组建共保体来承保可以有效分散转移油污事故带来巨额损失风险。

  作为渔业企业代表,中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会代表高志军表示,由于我国远洋渔船因为船队规模偏小,老旧船舶较多,在购买保险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面对国际渔业对保险越来越严苛的要求,通过行业协会以统保的方式,集合全体远洋渔企的力量,既为渔企争取到更低的保险成本,也使得渔企对后期保险服务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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