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时间:2010/7/20     来源:保监会     作者:佚名
  2010年上半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近日在京举行。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下半年要按照“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巩固行业发展的好形势,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李克穆、魏迎宁、杨明生、周延礼、陈新权、袁力、陈文辉等会领导和国务院派驻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魏礼江出席会议。

  吴定富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保险市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发生积极变化,总体上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业务实现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国保费收入7998.6亿元,同比增长33.6%,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7.1个百分点。市场秩序继续好转,经营效益不断提升。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39.6亿元,车险业务扭亏为盈。资产管理总体稳健,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4.1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3%。上半年,保险公司实现资金运用收益755.2亿元。

  吴定富指出,保险市场好的形势来之不易,得益于我国宏观经济向好发展提供的有利条件、近年来保险业改革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以及保险监管的主动作为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管举措。一是抓住关键环节,切实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全系统牢记防范风险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坚持防范风险不放松,从可能造成保险风险的关键环节入手,防范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风险,处置问题公司的风险,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防范风险跨境传递,着力维护保险市场健康稳定。二是坚持依法监管,不断加强保险监管制度建设。提高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执行力。三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继续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科学安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创新检查方式,注重检查实效。通过突出现场检查重点,坚持检查与处罚并重,继续加大市场秩序的规范力度。四是积极创新手段,扎实推进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工作。完善保险服务标准,着力解决被保险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处理信访投诉,认真做好保险新闻宣传。五是创造良好环境,推动行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农业保险发展。推进责任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做好各项保险服务。六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保险监管能力。抓好监管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党建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推进监管组织人事建设。

  吴定富强调,我国保险业发展势头良好,但要清醒认识到,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行业的老问题叠加在一起,给保险监管带来新的挑战,必须根据形势变化,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管,巩固行业发展的好形势。一是深刻认识宏观形势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增强保险监管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总体上看,保险业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增长动力。但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极其复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重性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都超过了人们的预期,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保险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二是深刻认识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做好保险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不容忽视,市场秩序仍未实现根本好转,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资产负债匹配难度加大,部分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有待加强。监管机构要通过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三是深刻认识新起点新阶段对保险监管提出的新要求,提高保险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经过三十年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保险监管从无到有,初步建立起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公司治理三支柱的监管框架。但目前保险监管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部分监管干部监管理念不适应,保险监管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监管执行力有待提高。保险监管机构必须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不断提高防范风险和监管市场的能力,努力促进保险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吴定富指出,2010年下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守住底线,把防范风险作为当前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要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在防范风险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健全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加强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预警和处置,切实强化资本和偿付能力的刚性约束。要强化公司治理和内控监管在防范风险中的基础作用。要把资金运用监管作为防范风险的关键环节。要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调整债券、股票和基础设施投资政策,稳步开放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增加资产配置的弹性和空间,为优化保险资产结构、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创造条件。要把分类监管作为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是增强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要完善现场检查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年检制度,把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监管报告制度,各保监局定期向保监会报告现场检查和处罚情况。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坚持检查和处罚并重,执行好新《保险法》关于机构加个人的双重处罚原则,对不配合检查工作、多次违法违规的公司,要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要把现场检查与强化法人机构责任追究结合起来。要加强保险公司信息化监管,从技术上堵塞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漏洞。要切实保护好被保险人利益。重点解决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认真落实《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高保险经营透明度,维护被保险人知情权。

  三是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险监管部门要在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中有所作为。通过保险监管督促和引导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对实现保险监管目标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充分发挥监管政策的引导作用,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结构调整,夯实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基础,注意发挥资本约束对转变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力争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结合保险监管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改善保险服务、更好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改进监管系统党的建设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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