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编纂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2013/12/11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两会秘书处学术信息服务部

  12月6日,《新疆金融志·保险篇(1986—2010)》编纂工作启动会暨编委会领导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新疆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新疆保险学会、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这标志着《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编纂工作全面启动。
  
  启动会上,新疆保监局办公室主任段文辉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新疆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疆通志(1986—2005)〉编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新疆保险学会秘书长助理周凌通报了《关于印发<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主要内容。
  
  新疆保监局副局长闫力指出,史志编纂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编撰《新疆金融志·保险篇》是记录和传承新疆保险业发展历史的重要载体,也是总结历史经验、推动新疆保险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她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编纂《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编纂工作的组织保障,认真扎实推进《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编纂工作开展。整个编纂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做到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文字精炼、表述准确,力求达到可信、可读、可用的目的,把《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编纂成为具有科学性、时代性、资料性和权威性的新志书篇目。
  
  为科学有序高效地推进《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编纂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在新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新疆保监局的指导下,由两会牵头成立了全行业《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编纂委员会,全面领导《新疆金融志·保险篇》编修工作。编委会下设《新疆金融志·保险篇》联合编委办公室,负责篇目编写的组织、编审和二纂工作。25家承编单位分别成立本单位编修工作办公室,安排专门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完成本单位保险篇目的编撰工作任务。按照《<新疆金融志·保险篇>(1986-2010)编纂工作方案》,编纂工作自2013年12月启动,计划2014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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