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高压严禁保险公司洗钱 违反要求可禁止从业

时间:2010/8/16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祝剑禾
  上周末,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从保险业投资入股和股权变更、机构设立和重组改制、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准入和履职等多个环节分别设定了反洗钱要求。其中对于违反反洗钱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高管,甚至可以开出禁止其继续从业的罚单。

  根据保监会的通知,保险机构在申请开业和重组改制时,需设置反洗钱负责机构,还需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内控制度。《通知》还特别要求,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材料中,应当包含申请人最近两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保险机构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保险机构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可直接依法责令保险机构对直接负责的高管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如果保险机构违反反洗钱义务致使洗钱后果发生且情节特别严重的,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保险机构对直接负责的高管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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