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4/6/13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新保监发〔2014〕30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各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4〕8号)的有关要求,新疆保监局对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及转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情况和结果通知如下:
一、此次清理工作重点
(一)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的,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二)规范性文件不适应当前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的,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三)保监会或其他部委已发布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的事项,新疆保监局加以转发,但未增加具体要求的文件,予以废止。
二、清理结果
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清理结果经中国保监会法规部审核通过。
(一)新疆保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5件(参见附件1)。
(二)此次清理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59件(参见附件2),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新疆保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新疆保监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新疆保监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