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违规中介不手软 已处理保险机构51个

时间:2010/8/2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曲哲涵 孔张艳
  检查发现基层保险机构违规套现达1.4亿元,占正常经营费用的四分之一。已处理保险机构51个,罚款保险机构49家次计1077万元

  本报北京8月26日电 8月26日,中国保监会对历时半年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情况进行披露。今年1月,保监会35个保监局共派出44个检查组,检查全国21家保险公司的58个基层机构,重点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进行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 
  被查的58个基层机构全部违规,胆大者虚列九成中介费用中饱私囊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检查结果表明,违规违法问题非常普遍——检查所涉及的21家保险公司,有产险也有寿险,大、小,新、老公司齐备,代表性较强。被查的58个基层机构中,不论是省级机构还是地市以下的机构,都存在违规现象。问题性质也较为严重——一是涉及金额大、占比高,有的基层机构虚构中介业务套取的手续费占总手续费金额比例高达92.2%。二是弄虚作假较严重,部分机构报销的燃油费、通信费严重超出常理。三是触犯刑律,涉嫌犯罪,一些机构和人员购置使用假发票、私刻国家机关等其他单位印章、偷漏税款。

  “此次检查共查出基层保险机构违规套现1.4亿元,占同期经营费用的25.6%!非法套取资金,不仅提升了保险行业经营成本、侵蚀经营利润,造成虚假亏损,也使保险产品价格居高不下,被保险人的利益受损,同时还滋生腐败。”这位负责人表示,检查结果令监管部门感到震惊与愤怒。

  采取“向上追责”制,121名保险公司管理人员被罚,包括4名省分公司部门经理

  检查期间,保监会下发《关于依法严肃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边查边惩。截至8月25日,依法处罚121名保险公司各级各类管理人员,责令撤换或撤销任职资格21人。处理保险机构51个,吊销1家省级公司营业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1家、涉及业务14项,最长期限达1年,罚款保险机构49家次,计1077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基层保险机构违法违规的一个很大的诱因,就是上级公司放任或参与基层机构违法违规;或费用政策不合理和内控不到位,为基层机构违法违规套取资金提供“动力”与“空间”。鉴于此,保监会这次采取“向上追责”制,加大问责力度,对9名上级公司管理人员上追责任并予以处罚,4名省分公司部门经理因下属支公司违规被处以警告及罚款,个人最高罚款达5万元。

  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资金得到的却是十倍于中介手续费的大笔可利用资金。“一个保险公司支公司将直接业务虚挂为中介业务达7256万元,占其全年保费的33%。其中一次弄虚作假就非法套现301万元,给中介公司的好处费2.78万元。”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就此怒斥:谁重谁轻,谁本谁末,不言自明!保监会中介部监管一处处长陈丽说:“过去处罚中介机构的多,处罚保险公司的少。这次追本溯源,不姑息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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