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火灾无情 保险有爱

时间:2015/4/2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人保财险塔里木石油支公司

  某棉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9月17日向人保财险塔里木石油支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2009版),保额为11310000元。2013年10月4日17点左右,被保险人哈拉玉宫分厂发生火灾,造成企业财产严重受损,经火灾事故认定书鉴定起火原因系拉运棉花的货车排气管碰出的火星引燃地面散落的棉花蔓延成灾,属于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后,查勘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测量过火面积,并调阅、核对了客户的籽棉存放的原始财务资料报表等,经过后期对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计算,并多次与客户协商,最终核定对被保险人此次火灾事故损失赔偿1729128.21元。赔款于2014年7月2日经过第一受益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州分行营业部转授权支付到被保险人在农发行开户的单位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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