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新疆保监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的批复》及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组织机构名单的通知

时间:2008/12/28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周凌
新保协发[2008]126号
 
各会员单位、各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会将“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四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的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上报新疆保监局。经审批,现将新疆保监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的批复》及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组织机构名单印发给你们。
 
  此通知
 
  附一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名单.doc
  
  附二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doc
 
  附三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名单.doc
 
  附四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名单.doc
 
  附五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兼职副秘书长名单.doc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协会组织机构    转发    通知
主  送:会员单位、各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抄  送:会  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编  录:周  凌                   校  对:陶传堂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2008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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