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监局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力度

时间:2010/10/15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2010年上半年,新疆保监局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行为监管取得实效,截至上半年,共对10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实施12家次行政处罚,对1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对个人罚款18.5万元,对2家机构罚款20万元,合计38.5万元。新疆保监局加强市场监管的主要做法有:一是以分类监管为基础,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在保险机构数量不断增多,监管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依据分类监管指标测算结果,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保险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有侧重地投入监管力量,提高了现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二是依法从严处罚,提高现场检查工作的效力。对于通过现场检查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从严处理,让违法者“受损”,同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查处效果,以提高现场检查工作的有效性与影响力。在执行处罚过程中,认真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强化行政处罚委员会的作用,案件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处罚工作时效性,强化了监管效果。三是加强信访投诉工作,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现场检查工作安排上,加强与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对信访投诉反映集中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在个案处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内在原因,通过与现场检查有机联动,查找保险机构在内控管理、考核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消费者教育等方面的不足,逐步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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