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义:社保法加强基金监管 严罚骗保、欺诈行为

时间:2010/11/24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听 胡俊华
  23日下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就“全面准确领会《社会保险法》 积极推动《社会保险法》顺利贯彻实施”进行网络直播解读。

  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基金规模越来越大。胡晓义透露,就是到今天为止,仅是城镇的五项社会保险结余金额已经接近2万亿。

  他说,庞大的基金规模,自然就会出现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中了这块“唐僧肉”,想方设法的要吃这块肉,所以各种各样的骗保、欺诈的事情都有出现。对这个我们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社会保险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就是说对这种诈骗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这个也有威慑力、震慑力的。过去在行政处罚时发现这样的案例,也只能要求他退回诈骗的资金,而要对他实施处罚的话,应该说是于法无据的,现在法律给了行政处罚充分的依据,应该说也是震慑这些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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