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2016/8/29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近日,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中华联合新疆分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顺利签约,标志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建立了政府主导、专业承办的大病保险制度。新疆兵团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辖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分别按人均25元和30元的标准,从职工、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筹集保费,对职工、居民大病患者进行二次保障。罹患大病的职工、居民在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2.5万元、1.5万元以上,由大病保险基金分别按照55%-95%和50%-90%的比例分档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有效解决兵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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