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用品印有“保险”只是噱头 消费者应保留凭证

时间:2010/12/7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佚名
  新一波冷空气即将影响我市。前两天趁周末,到超市、农贸市场购买电热毯、电暖手袋等取暖用品的市民不少。印有“承保”字样的取暖产品是否更“保险”?又有多少商家的产品承保过? 

  “电热毯外包装上印有‘保险公司承保’字样,这样的产品是不是更有保证?”“商家说有的电热毯是经过保险的,出了问题可以索赔,是真的吗?”在购买取暖用品时,不少市民遇到了这样的疑问。 

  昨天下午,市民李阿姨就在市区新农贸市场选购电热毯。她说,这类通电的产品最怕安全问题,如果买得不放心,晚上睡着都不踏实。经过再三比对,她选购了一款价格稍贵的电热毯,理由是这款产品外包装上写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出了问题有保险公司担着,也算是多了一道防线。”李阿姨说,当然还是希望买到质量可靠的电热毯,保险只是给自己买一个安心。 

  保了险的电热毯是否真“保险”?记者发现,这些电热毯除了外包装上多印了保险公司承保的字样外,其他并无多大差别。里面仅有一张说明书,其他合格证、保险卡、保单都不在其中。查看了几个品牌的取暖产品,情况都差不多。 

  据摊位上一销售人员称,他们的产品由厂家向保险公司承保,质量绝对有保证,消费者可放心使用,如果有问题,他们也会直接找厂家,一个月内可退换。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中国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人员称,电热毯等取暖产品是否投保需咨询产品厂家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因为这些产品一般都是在当地投保。“如果是本公司的投保产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拨打客服电话,我们会帮他转接给投保地所在的公司。”中国财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称,涉及索赔等问题时,需提供保单号等凭证。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上海、江苏等几家取暖产品厂家。对方称,对产品的售后服务一般只承诺免费咨询,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对电热产品(在安全使用期内)提供维修服务,一年内凭发票免费修理,并无其他特别的保险服务。 

  市工商局消保委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电热毯属“高危”取暖用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选那些信誉度高的品牌产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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