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产险石河子中支拒赔一起虚假索赔案件

时间:2016/11/30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阳光产险新疆分公司
  近日,阳光产险石河子中心支公司理赔部负责人张悦在法院庭审中取得一张2014年7月11日开具的金额为34900元的西门子助听器发票。因交警只认定了人员、车辆损失,未认定未提及财产损失,故原告向法院申请了三天补证期。

  经过一系列的核查后,确定为虚假物损发票。交警补充认定本案有助听器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故张悦向案件处理民警明确了虚假发票的事实,讲明利害关系及滥开证明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事故民警最终拒绝向原告出具财损证明。

  补证期内,张悦向法庭出具了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证明发票为伪造,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核实真伪,并且要求法官在有公司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原告进行了当面约谈。向原告明确说明提供伪证骗保等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原告书面声明放弃了34900元的助听器的赔偿要求。

  至此,本案成功拒赔,合计减损36412元。石河子中支理赔部将继续落实总分公司的各项制度,挤压理赔水份,为机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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