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安排

时间:2010/12/14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两会秘书处

  为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全疆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部署,动员保险业积极行动起来,把握“民族团结 共同发展”的主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展现全行业在为新疆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保障、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热情,紧紧抓住机遇、团结奋进,着眼于促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鼓励全行业更好的为实现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现制定《新疆保险行业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活动暨第三届保险之星、保险明星、保险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活动安排

  (一)成立机构

  1、 新疆保险业开展“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活动暨第三届保险之星、保险明星、保险先进集体评选委员会,负责安排部署表彰大会的工作任务,指导评审办公室开展工作。

  主任委员:新疆保监局局长孙建宁

  副主任委员:新疆保监局副局长朱健民、闫力;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会长艾合买提.吐尔逊、新疆保险学会会长姚作魁

  成 员:新疆保监局办公室、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常务理事。

  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新疆保监局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评审工作,组织审核各公司评审小组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评选委员会的要求,督促、协调评选表彰大会的有关会务工作。具体工作由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主 任:新疆保监局办公室主任助理段文辉

  副主任:新疆保监局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袁强、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秘书长陶传堂

  成 员: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综合部副部长周凌、学术信息部部长助理郝际钰;各保险公司兼职副秘书长

  2、各公司设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本公司开展推荐、内部评比、材料申报等工作。

  组 长:分管总经理室成员

  成 员: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个险、团险、银代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监审组,负责监督、审核评选委员会的评选结果。

  组 长:新疆保监局人教处负责人董磊。

  成 员:新疆保监局人教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二)申报(9月1日-10月10日)

  1、申报程序:

  (1)组织报名。各公司评审小组依照评选标准,分别对保险诚信经营、参与平安建设、发展少数民族业务等做出积极贡献的情况进行总结并自我推荐,直接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事迹材料说明;组织所属机构自下而上的将符合条件或提名的保险之星、保险明星和推荐的先进集体,填写《新疆保险业第三届“保险之星”、“保险明星”暨保险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候选申报表》,提交自荐材料;

  (2)征求意见。各公司应在系统内公布自荐和提名的保险之星、保险明星、保险先进集体名单及其事迹材料,广泛征求意见;

  (3)内部评比。各公司应结合征求意见结果对自荐和提名人员、保险先进集体进行评比,根据分配名额选出参加评选表彰的人员和集体。

  (4)统一推荐。各公司评审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新疆保险业第三届“保险明星”、“保险之星”暨保险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候选申报表》及事迹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用A4规格纸张大小打印,统一左侧装订。

  2、申报材料要求:

  参加评选的,应提供下列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包括1寸红底标准照两张):

  参加保险之星、保险明星评选的,需提交《新疆保险业第三届“保险明星”、“保险之星”暨保险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候选申报表》、个人事迹文字材料一篇和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表》中包括个人参选申明、个人基本信息、所在机构审核意见、所在新疆分公司审核签章等。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候选人在守法、诚信、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若候选人为团队主管时还应陈述所带团队在这四方面的表现;候选人自2006年以来每年度完成业绩,含新单标准保费、新增保费等指标,候选人为团队主管时还应陈述所带团队的上述情况;其他有助于获奖的理由,如获奖记录等。总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事迹要求真实、准确、生动,主要业绩量化。相关附件材料为各类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

  参加保险先进集体评选的,需提交《新疆保险业第三届“保险明星”、“保险之星”暨保险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候选申报表》——先进集体和事迹文字材料一篇。《申报表》中包括保险先进集体参选申明、基本信息、所在公司新疆分公司审核签章等。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候选保险先进集体在遵守监管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定、加强内控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尤其是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突出表现。总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事迹要求真实、准确,事例生动。

  (三)评审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

  1、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会员公司评审小组推荐的情况进行初审、筛选。

  2、监审组负责对初步确定名单进行监督审核。

  3、评选委员会对经监审通过的名单进行评审和确认,并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四)公示阶段(12月7日-12月12日)

  将入选情况在新疆保险网上进行公示, 对无异议、无投诉的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和集体列为最终评选人员。

  (五)表彰阶段(12月20日)

  召开表彰大会。

  新疆保险业第三届评选表彰候选申报表——保险明星 保险之星.doc

  新疆保险业第三届评选表彰候选申报表——保险先进集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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