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原则

时间:2010/12/14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两会秘书处
  为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和全疆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部署,动员保险业积极行动起来,把握“民族团结 共同发展”的主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展现全行业在为新疆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保障、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热情,紧紧抓住机遇、团结奋进,着眼于促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鼓励全行业更好的为实现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现制定《新疆保险行业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活动暨第三届保险之星、保险明星、保险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活动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标准、程序及结果均通过新疆保险网站(www.xjbxw.org.cn)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公开透明。

  (二)自愿原则

  所有参加评选的保险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须遵照评选标准、程序,按照分配名额,采取公司自愿报名、统一推荐的方式,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自愿接受评审和参加表彰宣传等活动。

  新疆保险业第三届评选表彰候选申报表——保险明星 保险之星.doc

  新疆保险业第三届评选表彰候选申报表——保险先进集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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