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为“第一要务”

时间:2011/1/5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张兰
  作为提前获悉2011年保险监管思路的重要途径,日前召开的保险业情况通报会所透露出的讯息显然颇为重要。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保险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吴定富透露,2011年保险监管工作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着力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加大市场规范力度”被列2011年七大工作之首,而这也是监管机构近年来首次将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作为“第一要务”。由此可见,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将是2011年保险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

  “目前,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解决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十二五’期间,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使市场秩序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和规范。”吴定富强调,规范保险市场秩序,首先要把打击虚假经营行为作为重点。其中,财产保险领域以车险和农业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虚假批单退费、虚挂应收保费、虚列中介代理手续费、虚列营业费用和农业保险虚假承保、虚假赔案问题。人身保险领域以银行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和销售误导问题,同时对电话销售业务和团体年金业务开展集中治理。保险中介领域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为重点,突出整治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同时对保险代理市场进行清理整顿。

  此外,加大查处力度也将成为2011年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据了解,对2011年的现场检查工作,保监会有关部门已经制订了相关业务领域的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时间安排。监管机构将按照检查方案,统筹监管力量,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严厉处罚违规保险机构和违规人员。对于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制度完善和强化执行也在2011年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据悉,针对保险市场问题产生的关键环节,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操作性强的具体监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市场行为。在完善中介业务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财务内控制度的同时,保监会还将督促保险公司健全内部审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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