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安责险全区统保工作

时间:2011/1/7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袁强
  1月1日起,新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在全疆范围内全面启动。根据推进工作进度安排,到2012年,新疆将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保险覆盖面力争达到90%以上。

  在自治区安监局和新疆保监局的积极推动下,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向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政府相关单位,有关企业下发了《转发自治区安监局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目前,新疆安责险统保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确定由永安、天安等5家公司组成共保体,承担全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统保工作,并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投保流程、理赔流程,以及纠纷调解处理流程。

  根据统保实施方案,安责险基本险部分承担的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年、死亡赔偿限额为20万元/人、伤残赔偿限额为10万元/人。根据企业所属行业不同,安责险实行差别费率,基本保费从105元/人至966元/人不等分为13个类别;同时,为鼓励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责险还根据企业安全等级不同实行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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