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价格管制的利弊权衡

时间:2011/2/15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10年前实施的定价管制,是为了保护行业发展;10年后放松管制,同样也是为了促进寿险业进一步更快更好地发展。保险业发展到如今的阶段,原来善意的价格保护已逐渐成为束缚行业发展的桎梏。

  从短期看,预定利率的放开最直接的影响是压缩寿险公司传统险的利润空间,但由于传统险在寿险产品中的核心地位早已被分红险及投连险等创新寿险所取代,现有的传统寿险在新增业务中只占5%左右,这一政策放行对保险公司的当期利润并不会有实质影响。而转换到消费者的角度,这却是一个大大的利好消息。传统型寿险是发展较成熟、结构相对单一的险种,投保人对这种产品已有了一定的认可度,因此对价格变动表现得较为敏感。可以预见,一旦预定利率市场化,为顺应市场需求出现一定幅度的降价,将会带来保费的放量增长。以量补价,通过市场机制找到新的价格均衡点,对保险公司利润影响正负相抵消;同时,又能鼓励更多人购买传统型产品,最大程度地发挥保障型险种的经济补偿的功能,将会最终实现全社会福利的提升。

  从长期效应来看,定价放开促进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破除综合经营水平落后公司的保护伞。较长一段时期内,寿险市场三足鼎立的格局难以打破,其中同质产品同样价格可能是投保人倾向于选择大公司的原因之一。而放开价格限制,让行业中的中小型公司获得了更多公平竞争的机会,专心经营传统寿险的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产品定价、专一的服务,以薄利多销的战略异军突起,打破寿险业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同时,某些管理不善、费用成本居高不下的公司也将在新的竞争关系中被逐渐淘汰。市场机制将通过价格这一准绳,在市场上筛选出真正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和公司,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让原本扭曲的价格重新回到供求平衡的状态,使传统险的功能和价值重新被认可,回归主流产品的行列之中。近几年资本市场蓬勃发展,各式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相比之下,传统保障险种的回报率过低,逐渐失去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而寿险公司为了挽回局面转而大力发展各种分红险和投连险,使整个寿险市场产品结构中投资性质比重过大,保障成分相对缩小,没有承担起足够的风险分散、损失补偿的社会保障功能。传统险的价值回归,将那部分有保障需求但又觉得买保险还不如存银行划算的潜在客户重新吸引回来,需求上升促进供给增加,逐渐使传统保障型产品重新回到主流险种之列,更重要的是重回消费者心中。

  得益于产品结构的调整,优质业务的比重增加长期来看,将稳定寿险公司经营业绩。传统型寿险一般来讲期限较长,期缴保费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入,具有逐渐释放利润,熨平各期间利润波动的功能。近年来,各种灾害性风险发生频率急剧上升,从2010年的玉树地震到上海“11·15”特大火灾,保险公司在积极参与、发挥经济补偿功能的同时,也应自觉提高自身抵抗风险能力。调整业务结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对整个寿险业稳定经营意义重大,这也正是监管部门一直以来着重引导发展传统险业务的原因之一。

  我们在讨论寿险发展时常常提到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呼吁兼顾保障功能创新型产品。而由于价格管制,保险公司定价部门不能发挥所长,灵活运用价格手段,产品创新的积极性受到限制。适当地放松管制,让寿险公司重掌定价权,正是促进鼓励创新的重要条件。相信预定利率市场化同样也会是推动产品创新的一剂强心针。

  站在岁末年初之际,回首刚刚过去的2010年,我们欣慰地看到,尽管伴随着或多或少的问题,保险业仍旧在高速发展的轨道上有序运行。最近,《金融时报》评选出了2010年中国保险业十大新闻,预定利率市场化的征求意见稿也位居其中,说明这则监管部门的通知,确实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实,早在几年前,监管部门就已经开始酝酿预定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但由于当时业界反对的声音较多而没有成行。此次通知的下达将改革重新提上议程,正是顺应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金融部门各行业监管配合的有益尝试。希望这次的改革呼声不再是雷声大雨点小,为沉寂了许久的传统寿险产品重新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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